踢毽子汪曾祺
《踢毽子》是汪曾祺的經典散文之一。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踢毽子汪曾祺,以供大家閱讀。
踢毽子汪曾祺
我們小時候踢毽子,毽子都是自己做的。選兩個小錢(制錢),大小厚薄相等,輕重合適,疊在一起,用布縫實,這便是毽子托。在毽托一面,縫一截鵝毛管,在鵝毛管中插入雞毛,便是一只毽子。鵝毛管不易得,把雞毛直接縫在毽托上,把雞毛根部用線纏縛結實,使之向上直挺,較之插于鵝毛管中者踢起來尤為得勁。雞毛須是公雞毛,用母雞毛做毽子的,必遭人笑話,只有剛學踢毽子的小毛孩子才這么干。雞毛只能用大尾巴之前那一部分,以夠三寸為合格。雞毛要“活”的,即從活公雞的身上拔下來的,這樣的雞毛,用手抹煞幾下,往墻上一貼,可以粘住不掉。死雞毛粘不住。后來我明白,大概活雞毛經抹煞會產生靜電。活雞毛做的毽子毛莖柔軟而有彈性,踢起來飄逸瀟灑。死雞毛做的毽子踢起來就發死發僵。雞毛里講究要“金絨帚子白絨哨子”,即從五彩大公雞身上拔下來的,毛末端烏黑閃金光,下面的絨毛雪白。次一等的是蘆花雞毛。赭石的、土黃的,就更差了。我們那里養公雞的人家很多,入了冬,快腌風雞了,這時正是公雞肥壯,羽毛豐滿的時候,孩子們早就“賊”上誰家的雞了。有時是明著跟人家要,有時乘沒人看見,摁住一只大公雞,噌噌拔了兩把毛就跑。大多數孩子的書包里面都有一兩只足以自豪的毽子。踢毽子是樂事,做毽子也是樂是。一只“金絨帚子白絨哨子”,放在桌上看看,也是挺美的。
我們那里毽子的踢法很復雜,花樣很多。有小五套,中五套,大五套。小五套是“揚、拐、尖、托、篤”,是用右腳的不同部位踢的。中五套是“偷、跳、舞、環、踩”,也是用右腳踢,用以左腳作不同的姿勢配合。大五套則是同時運用兩腳踢,分“對、岔、繞、摜、撾”。小五套技術比較簡單,運動量較小,一般是女生踢的。中五套較難,大五套則難度很大,運動量也很大。要準確地描述這些踢法是不可能的。這些踢法的名稱也是外地人所無法理解的,連用通用的漢字寫出來都困難。如“舞”讀如“吳”,“摜”讀kuan、“篤”和“撾”都讀入聲。這些名稱當初不知是怎么確立的。我走過一些地方,都沒有見到毽子有這樣多的踢法。也許在我沒有到過的地方,毽子還有更多的踢法。我希望能舉辦一次全國毽子表演,看看中國的毽子到底有多少種踢法。
踢毽子總是要比賽的??梢詥蝹€地賽。可以比賽單項,如“揚”踢多少下,到踢不住為止;對手照踢,以踢多少下定勝負。也可以成套比賽,從““揚、拐、尖、托、篤”, “偷、跳、舞、環、踩”踢到“對、岔、繞、摜、撾”。也可以分組賽,組員由主將臨時挑選,踢時一對一,由弱至強,最弱的先踢,最后主將出馬,累計總數定勝負。
踢毽子也有名將、有英雄。我有個堂弟曾在縣立中學踢毽子比賽中得過冠軍。此人從小愛玩,不好好讀書,常因國文不及格被一個姓高的老師打手心,后來忽然發憤用功,現在是全國有名的心臟外科專家。他比我小一歲,也已經是抱了孫子的人了,現在大概不會再踢毽子了。我們縣有一個姓謝的,能在井欄上轉著圈子踢毽子。這可是非常危險的事,重心稍一不穩,就會“撲通”一聲掉進井里!
毽子還有一種大集體的踢法,叫做“嗨(讀第一聲)卯”。一個人“喂卯”—— 把毽子扔給嗨卯的,另一個人接到,把毽子使勁向前踢去,叫做“嗨”。嗨得極高,極遠,嗨卯只能“揚”--— 用右腳里側踢,別種踢法踢不到這樣高、這樣遠。下面有一大群人,見毽子飛來,就一齊縱起身來搶這只毽子。誰搶著了,就有資格等著接遞原嗨卯的去嗨。毽子如被喂卯的搶到,則他就可上去充當嗨卯的。嗨卯的就下來喂卯。一場嗨卯,全班同學出動,喊叫喝采,熱鬧非常。課間十分鐘,一會兒就過去了。
踢毽子是冬天的游戲。劉侗《帝京景物略》云“楊柳死,踢毽子”,大概全國皆然。
踢毽子是孩子的事,偶爾見到近二十邊上的人還踢,少。北京則有老人踢毽子。有一年,下大雪,大清早,我去逛天壇,在天壇門洞里見到幾位老人踢毽子。他們之中最年青的也有六十多了。他們輪流傳遞著踢,一個傳給一個,那個接過來,踢一兩下,傳給另一個。“腳法”大都是“揚”,間或也來一下“跳”。我在旁邊也看了五分鐘,毽子始終沒有落到地下。他們大概是“毽友”,經常,也許是每天在一起踢。老人都腿腳利落,身板挺直,面色紅潤,雙眼有光。大雪天,這幾位老人是一幅畫,一首詩。
踢毽子汪曾祺賞析
小說開始以極平淡,極平靜的語言、語調、語氣開頭,整篇小說都平靜地敘說著有關陳小手的故事,在敘說的過程中,作者通過正面的與“老娘”相比,反面的與男性醫生相比,以及側面的呻吟的產婦聽到陳小手到來的反應,以及陳小手的坐騎白馬的所隱含的寓意等等,有意地集眾多美好品格于陳小手一身。正是這個美好的人物,最后卻只有可悲的下場。這個下場出乎讀者的意料,因此,讀者先是于作品內強烈地譴責孫傳芳“聯軍”的團長,譴責之余,跳出作品,思考——陳小手為什么會是這樣的下場?他的結局是不是注定要這樣?而汪曾祺為什么這樣安排?
陳小手是被團長打死的,按團長的話——“我的女人,怎么能讓他摸來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許碰!你小子太欺負人了!”團長覺得很委屈,因為自己的女人被別的男人——陳小手“摸”了。大家都會覺得著團長太不講道理,因為:第一,陳小手是被叫來接生的,而且是老娘們束手無策后,團長“太太殺豬也似的亂叫”的情況下為了保住兩條人命而被叫來的。第二,接生,哪有不“摸”產婦的道理,而且,就算是“摸”了產婦,也是在接到“許可”才“摸”的,說是許可,其實是命令,而且是威脅的、威嚇的命令。你團長說“大人,孩子,都得給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腦袋!”,如果保不住大人孩子的話,陳小手必是難逃一劫,在這種情況下,就算是本來有極強的“男女授受不親”的封建觀念,認為男醫生堅決不能摸產婦的人也不敢違抗命令,不去摸團長的太太。第三,這個團長不僅不感激陳小手保住了大人孩子的性命,反而恩將仇報,倒打一耙,打死了陳小手!這在中國人的觀念中,是極卑鄙的、不為人所恥的行為。大家將所有的怒火撒向團長,或者團長所代表的軍閥,或者那個黑暗的流氓時代。
那么,這些怒火是否熊熊燃向了正確的罪惡對象?
筆者認為,一切人類文明的研究不外乎關于人的研究,關于人性的研究,一切我們現在所涉及的,以及將來有意于關注的都將是圍繞著人的、以人為中心的行動。
陳小手不是一個人,是作者有意塑造的集眾多美好品質于一身的人物符號,他為人正義、坦蕩、率真、謙虛、有禮、敬業、與人和睦。陳小手就像他的坐騎白馬一樣“渾身雪白”,沒有一點雜質,是作者塑造的理想的人性。
團長也不是一個人,是“陳小手”理想的人性的對立面。整篇小說只是略微的交代了團長的背景,以及他的寥寥數語,而正是他的寥寥數語逼真、完整地展現了他的流氓痞性,也就是人類的邪惡的野蠻的人性。
筆者認為,汪曾祺在這篇小說里就是為我們展現了人性的斗爭,而且,最后是以悲哀的結局收場,這可能是作者想要借此諷刺類似團長這樣的人,也有可能是看到了社會里人性的殘酷,并由此引發的想要敲醒睡在黑屋子里的人的沖動。
筆者認為,讀者閱讀這樣的文章,更多的應該是內省,不是作為個人內省,而是作為人類內省,思考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