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琰《悲憤詩》鑒賞(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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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詞鑒賞
【選析】
《后漢書·董祀妻傳》說蔡琰“博學有才辯,又妙于音律。適河東衛仲道,夫亡無子,歸寧于家。興平中(案,興平當作初平。王先謙《后漢書集解》引用沈欽韓的說法,已指出此點),天下喪亂,文姬為胡騎所獲,沒于南匈奴左賢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曹操素與邕善,痛其無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贖之,而重嫁于(董)祀。……后感傷亂離,追懷悲憤,作詩二章。”其一為五言,其二為騷體。自從蘇東坡指出它們的真偽問題之后,主真主偽派各有人在。《悲憤詩》二章見載于《后漢書》蔡琰本傳中,主偽派(包括一真一偽派)沒有確鑿的證據,一般人相信這兩首詩是蔡琰所作,其中五言的一首藝術成就遠遠超過騷體的一首,歷代選家多選其五言而遺其騷體,是不為無見的。
《悲憤詩》(其一)是我國詩史上文人創作的第一首自傳體的五言長篇敘事詩。全詩一百零八句,計五百四十字,它真實而生動地描繪了詩人在漢末大動亂中的悲慘遭遇,也寫出了被掠人民的血和淚,是漢末社會動亂和人民苦難生活的實錄,具有史詩的規模和悲劇的色彩。詩人的悲憤,具有一定的典型意義,它是受難者對悲劇制造者的血淚控訴。字字是血,句句是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