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福爾摩斯有感作文
過寫讀后感,讀者可以更深入地探索書籍或文章的主題、作者的觀點和自己的個人體驗。寫好讀福爾摩斯有感作文有什么技巧?這里給大家整理讀福爾摩斯有感作文,方便大家學習。
讀福爾摩斯有感作文篇1
在著名偵探小說家亞瑟·柯南道爾的筆下,歇洛克·福爾摩斯是一位斷案如神的、大名鼎鼎的私人咨詢偵探。在倫敦的各式各樣的離奇案件中大顯身手。今天我又津津有味地拜讀了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
福爾摩斯在平常的生活中,是一位性格古怪的紳士,他愛拉小提琴,對化學實驗很瘋狂,又很孤僻。但在一樁樁離奇的案件面前,他又是一位推理專家,破案能手。他接手的案件幾乎樣樣都離奇,詭異。其中的一個,充分的向我們展現了福爾摩斯的超強觀察能力。
這個案子名為“諾伍德的建筑師”。案情是這樣的:一日上午,一名叫約翰·麥克法蘭的小伙子委托福爾摩斯幫助他,因為警方誤認為他是殺死了奧德克先生(一位很有錢的建筑師)的兇手,要將他逮捕。于是,福爾摩斯便去搜集證據,來證明委托人的清白。他拜訪了委托人的家屬,得知了他的母親與奧德克的仇恨。又去搜查了現場,但沒有什么收獲,直到蘇格蘭場警官發現一個指紋,并確定指紋是麥克法蘭時,福爾摩斯就找到了破綻:麥克法蘭昨日在獄中,不可能跑出來,福爾摩斯昨天的觀察中卻沒在同樣的地方發現指紋,在這里我感受到了福爾摩斯的敏銳的觀察力,他那鷹一般什么也瞞不過的眼睛著實讓我佩服。他還發現一樓的走廊比二樓短六英尺,根據這些現象,他假裝大叫救火,把躲藏在密室的奧德克先生“逼”了出來。原來,他是因為委托人的母親拒絕嫁與他而想出的壞招,——讓舊情人的獨生子被送上絞刑架,幸虧福爾摩斯看穿了他的詭計,沒讓他的陰謀得逞。
可惜,事實上世上沒有福爾摩斯。如果有,他便是英國最偉大的護法衛士!最嚴明的維和者!
讀福爾摩斯有感作文篇2
你們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福爾摩斯吧。他非常聰明細心,他和他的好友化生一起偵破過血字的研究、四簽名、紅發會等一系列曲折離奇的案件。
這本《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的作者是英國著名的偵探小說家——阿瑟??履系罓査鶎懙?。在這本書中描繪福爾摩斯頭戴獵毛,口銜煙斗,看是去是一個渾身上下都充滿了智慧的一個人。
讀這本書的時候,我發現,福爾摩斯之所以能偵破這么多離奇的案子,不僅僅是因為他有過人的天賦,更是由于他有敏銳的觀察力很驚人的毅力,他對于案件中每一個很小的細節,都會仔細觀察,細心判斷,對案件中任何疑點都不放過,他這種對待工作鍥而不舍的態度值得我學習。我想:每個人的智力是沒有多大差別的,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奮與努力。因此在平時的學習中,對于出現的一些困難,我也要迎難而上,直到把它攻克為止。
同學們,我們要刻苦學習各科知識,時刻培養和增強自己的觀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說不定我們也會成為第二個福爾摩斯呢!
讀福爾摩斯有感作文篇3
在五月份,我讀了福爾摩斯這本書。
給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吸血鬼》,是說:在一個家庭里,一位媽媽給中了箭毒的嬰兒吸出毒血,可是吸完毒血后被人誤以為是吸血鬼,從此她的丈夫,親人遠離了她。可是在夏洛克?福爾摩斯的仔細觀察下,幫忙了這位媽媽重回到清白,她的大兒子也得到了父愛,從此,這個家庭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的感受是:母愛是偉大的,我們要什么,母親就給什么。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啊!我們應當回報父母對我們的關愛!
在四川大地震時,一位母親和一個剛出生的嬰兒被壓在了廢墟底下,當嬰兒吸完了母親的最終一滴奶水,便開始“哇哇”大哭起來。這是,這位母親拿著一根縫衣針,在手指上扎了一個小洞,孩子便吸起她的血。當救援人員發現這位母親時,這位母親才微笑著閉上了眼睛。
這個故事讓我明白了母愛是偉大的!
讀福爾摩斯有感作文篇4
我在寒假期間,讀了《福爾摩斯探案集》,一共四本書,福爾摩斯是英國19世紀一位才華橫溢的偵探,他與他的搭檔華生一起竭盡全力地偵破所接到的謎案,用他敏捷的思維和過人的智慧抓住一個又一個無比狡猾的犯人,并奮不顧身地與惡勢力作斗爭,直至犧牲的故事。
縱觀福爾摩斯的一生,他那細致入微的觀察,遇事沉著鎮定,并且能堅持不懈,運籌帷幄,如剝洋蔥一般的解開一個個謎題,謙虛謹慎的做人態度,對朋友肝膽相照等等,許多精神品質都很令人贊嘆,同是也很值得我們學習。生活中,學習上,我們不正缺少這些難能可貴的精神嗎?學會了仔細觀察,就會有新的發現,往往一些奧秘都蘊藏在司空見慣的事物中;學會了遇事沉著鎮定,就能避免因急躁帶來的失誤,有時,一次小小的失誤就可能帶來終生的遺憾……《福爾摩斯探案集》中,福爾摩斯所偵破的一件件案件,讓我們看到了世間真善美終能戰勝假惡丑,同時也深深的折服于他的高超智慧與精神品質。
在福爾摩斯偵破的所有案件中,讓我記憶深刻就是”吸血鬼“這個案件。是一位丈夫向福爾摩斯發出的求救。這位丈夫向福爾摩斯描述了自己和妻子認識的過程,以及現在的生活情況,他的妻子是一位秘魯人,與丈夫有著截然不同的生活背景和宗教信仰,他們生了一個非??蓯鄣男殞殻疫@位丈夫還有一個與前妻所生的身患殘疾的十五歲的大兒子。這位丈夫突然發現最近她妻子的行為怪異,毫無理由的虐待前妻的兒子,上個月保姆突然聽到嬰兒痛苦的聲音,跑回房間發現,妻子正伏在嬰兒的身上,顯然在咬住嬰兒的脖子,嬰兒的脖子上留下了小傷口,并且有血流出來。后來又有一次,保姆和丈夫突然聽到嬰兒的啼哭,他們跑過去,發現妻子正從嬰兒床邊站起來,孩子的脖子和床單上全是血跡,而妻子的嘴唇上全是血,這讓丈夫不能理解,覺得自己娶了一個吸血鬼。想讓福爾摩斯幫他查清楚。
福爾摩斯首先向這位丈夫提出一些問題,丈夫都據實所答。福爾摩斯和華生來到他們家里,首先,看到了一只小狗正艱難第、緩慢前行,它后推走路的樣子很不正常。其次,福爾摩斯認真觀察了大兒子和父親對話的樣子,以及父親對小嬰兒的疼愛,最后福爾摩斯得出了結論。
說他的妻子其實是一位有包容心,非常善良的女人,而且丈夫錯怪了他的妻子。福爾摩斯說他已進入這個家,就看到了這個家的墻上陳列著一些古老的武器,其中一支小鳥箭的箭囊空了,因為這種古老的武器,箭頭都是用毒液浸泡過的,如果孩子一旦被箭頭刺傷,不把毒液吸出來,就會造成死亡。
那條狗就是被試驗箭頭的毒液是否有效的有力證據。福爾摩斯說其實造成這一切的是大兒子,大兒子嫉妒,健康可愛的小兒子,害怕自己的父親被小子兒和妻子搶走,于是殘忍的傷害了小兒子,所以妻子才會毆打他。福爾摩斯說當他看到父親懷抱小兒子的時候,大兒子臉上的憤怒和仇恨時更加證實了自己的判斷。
這個案件雖然簡單,但是,僅憑我們知道的信息,福爾摩斯就能解開謎團,不得不欽佩他的敏銳的觀察。正是這一點一點的從表象中抽取出來的真相,才使福爾摩斯更加偉大,聰明。現在福爾摩斯已經成了名偵探的代名詞,而且在現實生活中,好多人更將福爾摩斯當成了聰明人的代名詞。于是現在坦白的說福爾摩斯已經成了一種符號,一種象征智慧的符號。
讀福爾摩斯有感作文篇5
<<福爾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國作家阿瑟‘柯南道爾。
這本書共分為<<血字的研究>>——<<四簽名>>——<<冒險史>>和<<歸來記>>四部,將錯綜復雜——曲折離奇的案情和偵探方法編制成篇,通過優美動人的文字——引人入勝的故事情節——合乎邏輯等的嚴密推理,塑造出一個冷靜理智——機智勇敢——博學多聞——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爾摩斯形象。這本書講了福爾摩斯用機智聰明的頭腦,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殺人案件,給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觀察案件的時候,都要帶上一個清醒的頭腦和一雙火眼睛睛來認認真真地觀察每一個線索和角落,讓我敬佩不已。當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斷案,共同努力,最終抓住了狡猾可惡的兇手,維護了正義,也讓我知道團結的力量是多么偉大,多么驚人。他還有一個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靈敏的鼻子幫助福爾摩斯他們度過了重重難關。福爾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們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學會認真。仔細機智勇敢,當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時知識的積累,就像德國大詩人歌德說過:“讀一本好書,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對話。”我們應該從中獲的知識,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領,像福爾摩斯那樣做個對社會有供獻的人。
讀福爾摩斯有感作文篇6
在這個愉快的暑假里,我讀了英國最最著名的偵探小說家阿瑟——柯南道爾的傳世巨作《福爾摩斯探案集》。下面我給大家介紹一下我最喜歡的一個故事吧!
我最喜福爾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我覺得這個故事最能體現出福爾摩斯的足智多謀和機智勇敢。文章講的是一個叫杰弗遜的人給自己的女友報仇,而去殺把女友害死的人了。我認為杰弗遜是一個善良、正直的人,只是被仇恨沖昏了頭腦。我覺得他應該去報警而不是去殺人,可是他并沒有這樣做。福爾摩斯在這個故事里,和他的助手華生立了不少的功勞。大家都知道福爾摩斯的脾氣很古怪,卻知識淵博、仔細觀察的偵探,所以他才無所不能,沒有他破不了的案件。
讀完這本書后,我知道了他為什么很聰明。原來他刻苦學習,努力鉆研、細心觀察,我們要學習他的精神。
讀福爾摩斯有感作文篇7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20世紀最令人著迷的一本現代探案小說,由英國著名作家:阿瑟·柯南·道爾爵士編寫。我在暑假里不知翻了多少次,這書實在令人百看不厭。里面最精彩的是主人公——福爾摩斯與壞蛋頭領——莫里亞蒂作殊死搏斗時的場面(福爾摩斯部分口述):“當我看到莫里亞蒂教授恐怖的身影擋住去路的時候,我確定自己的偵探生涯到頭了。從他陰沉的眼神里,我看出了歹意。所以我跟他交談了幾句,征得他的許可,寫下了你之后收到的便條,并且把便條、雪茄煙盒跟我的手杖留在一起,然后走上了那條路——莫里亞蒂一直緊跟著我。走到路的盡頭也就到了峽谷,我站住了。”看,福爾摩斯臨危不懼、絲毫不恐慌,令我十分佩服。
“我們在瀑布邊跌跌撞撞的扭打在一起。不過,我懂點摔跤,這可不止一次的幫了我。”作者把一個完美、健壯、聰明的人物表現出來了,這就是作者在寫作中表現的一個完美人物呀!不僅使人物變得更加鮮活生動,還給文章增色了不少,這本書不愧為是作者一生的精華呀!我把這本書介紹給大家,因為它實在無法用語言形容,大家還是自己看看吧!
讀福爾摩斯有感作文篇8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是英國的偵探小說家阿瑟·柯南道爾寫的。
福爾摩斯的故事佳作不斷,欲罷不能,在作者筆下偵探小說達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情節設置撲朔迷離,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讓人迷在偵探故事里。這本書分為《血字的研究》、《四簽名》、《冒險史》、和《歸來記》四個篇章,收錄了兩個長篇、八個短篇,它們都是福爾摩斯探案故事中的經典之作,通過優美動人的文字,引人入勝的故事情節,合乎邏輯的嚴密推理,塑造出一個冷靜理智、機智勇敢、博學多聞、追求真理的福爾摩斯形象。還有一些相關的知識點和小資料幫助我們作進一步的理解。
德國大詩人歌德說過:“讀一本好書,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對話。”書是一把鑰匙,它會打開一個廣闊而美麗的知識世界。
讀福爾摩斯有感作文篇9
今天我讀了福爾摩斯,最后一案,時間講的是某某年,福爾摩斯調查到了一個犯罪集團在輪頓的所有犯罪案全是這個集團所組織的,福爾摩斯就開始調查,他說只要把這案件偵剖了,那的偵探生涯也畫上了圓滿句號,······后來在一個大山崖上停歇,福爾摩斯在那時感到了不測,把華生之開了,······華生回來了發現福爾摩斯的手杖在巖石旁,旁邊有一封信,上面寫著概括;華生我把你支開,是因為我遭到不測。
華生開始尋找福爾摩斯,他在旁邊發現了腳印和打斗的痕跡,讓后到萬丈深淵處腳印不見了。他想福爾迷思肯定和壞蛋打斗摔倒萬丈深淵。此刻我的心情和華生當時的心情一樣,悲痛,傷心,心請壓抑。
讀福爾摩斯有感作文篇10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福爾摩斯全集>>。里面的故事提醒我在生活中要處處細心觀察每一點,面對事情不能過于粗心。其中有幾個故事更能體現福爾摩斯的細心。如身份案,紅發會。
身份案講述的是,一個年輕的故娘被她自私的繼父給欺騙了。故事是這樣的;這位姑娘到了福爾摩斯處請求他尋找她丈夫的下落,福爾摩斯通過姑娘給他留下的幾封信件和僅有的幾項線索,解開了案件的真像,那位小姐的丈夫其實就是他的繼父,他為了不讓他的女兒嫁給別的男人而使出的卑鄙手段。其實歸根結底他只是為了他女兒的錢。而紅發會講述的也是關于錢的案件。一位繼承皇室血統的年輕男子作案多次,最后一次被福爾摩斯的敏銳觀察,以及各種線索將他抓捕歸案。故事是這樣的,一位年輕人以紅發會發出的通知來騙取他的老板每天離開自己的店面四個小時,而這個年輕人利用這幾個小時進行挖掘地道,最后用了八周的時間將地道竣工,在他一切密謀都以為成功的時候,是福爾摩斯的睿智和細心的觀察破獲了銀行家瓊斯即將被盜走的法國金幣,避免了一場很大的損失,,那位銀行家對福爾摩斯感恩戴德,而警探也被福爾摩斯的推理深深的折服。福爾摩斯說,別人對案件是看,而他卻是在觀察,我深深的被這句話所打動。這說明我們很多時候都只是看事情的表面,被表面現象所蒙蔽。這就需要我們無論遇到任何事情,都應該用心去觀察,認真的去推敲與琢磨。
我認為,我們應該學習福爾摩斯對案件的認真執著,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所以只要我們用心去努力學習,就一定會取得好的成績。
讀福爾摩斯有感作文篇11
這幾天,我讀了一本寫福爾摩斯探案的書,很有趣,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這本書寫了好幾個案件,每個案件的案情都撲朔迷離,令人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真相!故事的主人公福爾摩斯他不但頭腦冷靜、觀察力敏銳、推理能力極強,另外,他還會劍術、拳術和小提琴的演奏。平常他非常悠閑自在,但一旦接到案件,便會緊緊盯住案件,將案件經過抽絲剝繭、層層過濾,最后以最快的速度將案件的真相找出來!他的好朋友華生感覺有點"反應遲鈍",但正因如此,才能更好地體現出福爾摩斯的足智多謀。雖然這本書上也寫了福爾摩斯失敗的事件,但我還是一如既往地相信福爾摩斯能好的處理好案件,使真相大白!
給我留下深刻印象一個案件是巜血的研究,這個案件主要說了有兩個人把一個人的女兒給傷害了,使他女兒不幸的死去,于是,他便籌算著要報仇。一共過了三年了,他一直也沒有找到機會。但是他突然知道自己得了一種病,隨時就可能死去,正巧在這個時候,那兩個人也放松了警惕,于是,他便化妝成馬夫的樣子,進了其中一個人的房間,用毒刺把他殺了!還用手指蘸著血在墻上寫了"復仇"這個詞!而他殺死第二個人也是用了同樣的方法,同樣在墻上寫了"復仇"這個單詞!他又做了許許多多的偽裝,但還是福爾摩斯一一識破了。在他被帶進監獄,第二天要被槍斃時,他的病發作了!雖然他死去了,但臉上還掛著一絲絲笑容??
這本書寫的很生動,雖然帶著一絲絲恐懼,但我還是忍不住去不停地看,去探索案情的真相!
讀福爾摩斯有感作文篇12
我一直對偵探小說情有獨鐘,也買了一本《福爾摩斯探案集》,但并沒有花時間去細細品讀。在學校里,我經常聽同學說起福爾摩斯諸多驚險的探案,可我對他的探案詳情卻根本插不上嘴,這更激起了我對福爾摩斯探案的好奇心。
暑假期間,我決定認真閱讀中外名著,尤其是重讀《福爾摩斯探案集》,雖然我買的是縮略版,但捧在手里愛不釋手。
阿瑟.柯南道爾是鼎鼎有名的英國作家,其中《四簽名》是他的成名作。自此以后,他棄醫從文,成為職業偵探小說家。《福爾摩斯探案集》共有四個章節。第一章是血字的研究,第二章是四簽名,第三章是冒險史,最后一章則是歸來記。其中,血字的研究和四簽名這兩章分別講兩個故事,而冒險史和歸來記各有四個故事。但我最喜歡看的章節是“冒險史”,因為里面的故事最驚險刺激,但最令我難忘的是《五個橘核》,《五個橘核》展現了恐怖組織對逃亡者及整個家族的無情追殺……福爾摩斯與他的助手華生不畏艱險,與罪犯正面交鋒,二人結下了同生共死的深厚情誼,而福爾摩斯的天賦和卓越才華也在這案子中表現得淋漓盡致。當我看完這個故事后,我的內心激動不已,久久不得平靜。
我對《血字的研究》也深有感觸,它奠定了福爾摩斯全部故事的思想基礎和藝術基調,那就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導科學與民主,反對專制和恐怖,揭示了維多利亞時代的生活場景和英國資本主義的繁榮景象兩個方面。
阿瑟.柯南道爾的作品推理合乎邏輯,情節引人入勝,結構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鮮明,涉及當時英國社會的現實。福爾摩斯這個完全虛構的人物為什么變得家喻戶曉,成為全世界大偵探的代名詞。因為柯南道爾的偵探小說,情節設置撲朔迷離,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可謂偵探小說的集大成者。福爾摩斯在他的筆下栩栩如生,無論是東方人還是西方人都很喜歡他,他已成為人們心中正義與勇敢的化身。
我終于明白福爾摩斯為何是赫赫有名的大偵探了,因為他有著常人沒有的個性品質:追求真理,永不放棄;注重細節,明察秋毫;勤于思考,樂于助人……尤其是他見多識廣,博學多才,不僅劍術、拳術水平高超,而且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當出色。
福爾摩斯這個名字在我的心中“落地生根”了,我內心多么渴望能親眼見到像他一樣的神探啊,或者說我本人很期望成為現實生活的福爾摩斯!
讀福爾摩斯有感作文篇13
子曾曰,“學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福爾摩斯身上印證了這一點。
記得在“黃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點失去破案機會時那惱怒氣憤的神情,而在后來求助者再次出現時他那眼眸帶笑自信滿滿的樣子,這些都透露出他對破案的喜愛。正如孔子說,他已經把破案當成了興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為他對事業的熱愛才促進了他的成功,正是因為他對破案的興趣才促使他成為時代英雄。
耳邊似乎又回響起了那首《老男孩》,腦海里又浮現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樸素模樣,正是他們對音樂的愛好,促使他們唱出了天籟般的聲音;正是他們對音樂的執著追求,使他們登上了自己的舞臺,成就了樸素而又華美的明星夢。正是那句“我喜歡”才突破了那萬千苦難,成就了萬人矚目的明星。
子曾曰,“學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在福爾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為對破案的喜愛,他不顧生命危險,親自喬裝上陣跟隨嫌疑人,因為他對偵查事業的執著追求,他不眠不休只為那一點蛛絲馬跡。
似乎又看到了那個風雨無阻的身影,因為對鄉村孩子的喜愛他不顧家人和孩子的反對只身來到鄉村,只為了孩子們那純真的笑臉,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開始的厭惡到最后的喜歡,正是因為他對教學的熱愛才促就了孩子們的學習夢。只因為那句“我已喜歡”,留下了孩子們那純真、無邪的笑臉。因為喜歡,他不怕苦不怕累;因為愛,他甘愿受苦;因為興趣,他成為教師楷模。
又想起那個白發蒼蒼的老者,駕著馬車四處傳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長沮、桀溺的譏刺,同眾生一起變革,為的是那“仁”的思想,為的是那百姓的安樂。正是因為對“仁”的喜愛,他不辭勞苦、不怕打擊;正是對“仁”的執著,他成為萬代傳頌的智者。
俗話說“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可現在的青少年有幾人真把學習當做興趣?牛頓因興趣發現了萬有引力;劉翔因為興趣幾次打破世界紀錄;愛因斯坦因為興趣提出了相對論……正是他們對愛好的執著追求才有了偉大成就,而現在的青少年只為著考上大學一個勁地逼著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興趣才能學得更好,只有有了興趣才能夠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學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只有有了興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階梯。
學習的興趣,你有嗎?
讀福爾摩斯有感作文篇14
我有一個精致的胡桃木書櫥。一本厚厚的嶄新的《福爾摩斯探案集》夾在中間。就是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把我領進了書的海洋,豐富了我的人生。
福爾摩斯,不用說你就知道。他是一位舉世聞名、家喻戶曉的名偵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誰呢?是F.柯南道爾,(1859~1930),英國杰出的偵探小說家、劇作家。以《四簽名》、《歸來記》、《恐怖谷》等聞名于世。
《福爾摩斯探案集》主要講的是福爾摩斯是一個鄉村紳士的后代,既懂得鄉村的風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爾摩斯通過不斷地學習、不斷地鉆研和不斷地實踐才使自己有了驚人的偵探能力。所以,他所進行的各種偵探既合乎邏輯,又合情理;他對各種案件的解釋和判斷才會頭頭是道,才使一個個懸而又懸的問題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撥云見日。
這本書不僅以里面的生動故事引人入勝,結構跌延起伏,情節緊張曲折,扣人心弦,驚心動魄,使我愛不釋手,還體現出了一句意味深長的名言凡是勤奮的人,都有鍥而不舍的精神。
福爾摩斯就是一個這樣的人。
他雖然那時在英國已成了名偵探,但是他還是在不斷地刻苦學習。他特意在大英美術博物館附近租了一間小房子,利用資料和機會研究有關偵探方面的科學和經驗,才能使他化解種種迷團案件,最終讓罪惡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爾摩斯一生都在學習,一直研究偵探方面的科學和經驗,他的這種不屈不撓的精神,值得我們廣大青少年學習。
我愛讀這本使我受益非淺的《福爾摩斯探案集》。
讀福爾摩斯有感作文篇15
福爾摩斯是一位著名的偵探,他總能輕而易舉地偵破各種案件。這不,我這幾天也迷上了《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了。他的偵探技巧真讓人佩服!
他破案時用的是一種反推理的邏輯,就像書里寫的:“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樣,不過又有些軍官的氣質,因為他很明顯是軍醫。他剛剛從熱帶地區回來,因為他皮膚黑黑的;不過他手腕處的皮膚黑白分明,這證明他那黑黑的皮膚并不是他本來的膚色。他面容憔悴,證明他歷盡了苦難,經歷過傷痛的磨難。他的胳膊負過傷,如今看起來有點僵硬不便。一位英國軍醫可能會在什么熱帶地方歷盡苦難而且臂部負過傷呢?當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边@就是反推理。看起來非常簡單,但是實踐做起來非常困難。我曾經使用過,但是總在中間中止了。因為反推理需要有觀察力、判斷力、和淵博的學識。
福爾摩斯具有的觀察力、判斷力、和淵博的學識都很值得我學習,我的作文寫不好原因就是觀察力不強和沒有豐富的好詞、句、段,而這本書有讓我學習的對象,還有豐富的好詞、句、段。福爾摩斯遇事冷靜,而我一遇到難事就心神不定,煩躁不安……
我對福爾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歡偵探這門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爾摩斯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