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隨筆
寫讀后感可以幫助人們再次回顧所讀的內容,并加深對書籍中的情節、人物、思想等方面的理解。下面給大家整理一些福爾摩斯隨筆,方便大家學習怎么寫福爾摩斯隨筆。
福爾摩斯隨筆篇1
今日,我看了一本書,書名叫《福爾摩斯大偵探》。里面寫的十分趣味,我看了一遍,還想再看了一遍。
我十分開心!因為我了解了書的資料,我喜歡看這本書!它讓我感覺十分的歡樂!我寧愿一輩子不玩了,但我不愿意一輩子不讓我看書。因為我最喜歡書了,但不是異常喜歡玩。做一件事情你沒有做好就要再做一遍,你做了一遍兩遍三遍四遍,甚至一百遍,只要能做對,就比你做三千遍三萬遍才能做對要強很多。做一件事情,你只需要努力,其他你都不用做,可是你還必須喜歡看書,看書能讓你把事情做得更好,這樣作文也會寫的棒棒噠,所以我要告訴大家,看書是一種愛好,不要逼,我們必須要多看書,看書比玩樂更趣味!其實我就是這么想的,沒有一點是我編的!
福爾摩斯隨筆篇2
在寒假中我與一本書相遇了。可以這樣說,在我很小的時候,就曾與它擦肩而過,那時,只是匆匆一瞥,沒有細細品嘗,現在想起來,我真是錯過了一本奇書。沒錯,它就是《福爾摩斯探案集》一本著名的偵探小說。誰也不知道阿瑟。柯南道爾是怎樣寫出來的,每個章節、每個段落、甚至每句話都能成為破案的關鍵點。不得不說阿瑟。柯南道爾有非常大的想象力,整本小說就好象一張大網,這張網的每個細節都由他編織出來,他對細節描寫得精妙絕倫,無微不至。他在一點一點地編織大網的同時,給作者留下懸念,帶來困惑,等到他這張大網編織完成時,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每件奇案都有它獨特的風格。作者在描寫完案子的情況后,又會再寫出案子中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來。看完《血字的研究》后,我又覺得死者都該死,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一點不錯,文中的露茜與侯伯本來是幸福的一對,卻因種種原因變得陰陽相隔,竟是因為露茜所在的宗教組織,女子必須嫁給宗教中的男子,有些男人甚至三妻四妾,比如說垂伯,已經有了七個老婆,卻好意思再逼迫露茜嫁給他,這也難怪侯伯會和他拼命。
人與人本就是同一個種族的,本可以和睦相處,是什么竟讓他們人格扭曲,甚至去搶、去偷,用上卑鄙的手段?一切都是為了人們口中的所謂的利益。金錢、權利、愛情,無不吸引著人們。侯伯和斯坦杰森只是為了他們的貪婪付出了代價。若不是他們緊緊相逼,殺死了露茜的父親,之后強娶露茜,讓露茜抑郁而死,侯伯又怎會殺了他們兩個渣!若不是他們緊緊相逼,侯伯與露茜早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露茜的父親也會活得好好的,侯伯又怎會有“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想法呢?怎會得知自己得了血管瘤,隨時會死的情況后,還與他們拼命呢?這一切不過是他們咎由自取罷了。同時,也為以前宗教信徒們肓目的追求感到悲哀。
在《巴斯科維爾莊園的獵犬》中,你會覺得根本就沒有兇手,在《四簽名》你又會覺得是四個人合伙作案,其實兇手只有一個。福爾摩斯經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破案過程,總令我心中崩著一根弦,當一切真相大白,塵埃落定時,心中的弦便會松開,一切總是令人提心吊膽。
福爾摩斯,柯南道爾將他塑造得很好,一位理性的聰明的偵探。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向他學習,一切都要有計劃,不能肓目的生活,一寸光陰一寸金,人生哪有那么多時間來浪費?人的一生,一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善惡不分,一直受騙上當,到頭來還不知道自己一生到底干了些什么有意義的事!
因此,在人生道路上,讓我們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爾摩斯隨筆篇3
這個假期我跟我的女兒一起閱讀《福爾摩斯(探案集)》,對這本書我跟女兒都非常喜歡它,尤其陳珞對探案故事十分感興趣,并從中學到了仔細觀察的重要。
女兒非常喜歡書中的《銀色馬故事》,故事類容是這樣的:韋塞克斯錦標賽中的名駒奇異失蹤和馴馬師慘死,案件十分離奇。警方邀請福爾摩斯參與偵破這個案子,他經過仔細的觀察和慎密推理,解開了案件的真相,找到了失蹤的銀色馬和破解了馴馬師死亡的原因。真相就是馴馬師斯特雷克為了控制比賽結果,想對銀色馬進行傷害,但實施的過程中卻被銀色馬踢中頭部,落得個慘死的下場。她覺得在這個故事里,神探福爾摩斯無所不能,就好象一個神仙。
因為職業的原因,我比較喜歡《最后一案》的故事。福爾摩斯和警方與倫敦的犯罪分子斗智斗勇,最后自己不惜與犯罪首領同歸于盡。在故事最后的,福爾摩斯明知小客店送來信件內容是假的,對手目的是支開華生,但他為了保護好朋友華生,用這信支開了他,自己獨自面對窮兇極惡的莫里亞蒂,最后與對方雙雙墜入了萬丈深淵。這讓我想起老一輩的一句話:對同志就如春天般的溫暖,對敵人就如冬天般殘酷。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一本值得小朋友去看的故事書,讓陳珞知道,要了解事物的真相,必須通過不斷學習積累和仔細觀察;讓我女兒明白,真正的友情是學會分享和真心付出。
福爾摩斯隨筆篇4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英國“偵探小說之父”亞瑟·柯南道爾寫的。
夏洛克·福爾摩斯有時也是個十分與眾不同的人物。他還干過許多讓人大跌眼鏡的事:把剛提煉出的植物堿讓朋友去嘗、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打尸體等等······
當年亞瑟·柯南道爾中途頗有倦意,準備停止福爾摩斯系列的寫作,狠心讓主角慘死,結果引發了讀者的強烈抗議,眾怒難耐,柯南道爾又讓主角死而復生,重振當年雄風。
福爾摩斯和他的“花生”醫生可謂“黃金搭檔”一路上懲惡除奸,為民除害。而在福爾摩斯“辦公”的倫敦貝克街221B號,每年也吸引了無數福爾摩斯迷前來參觀。
《血的研究》和《四簽名》我很喜歡,因為他寫的有血有肉,有情有感。
福爾摩斯隨筆篇5
讀了《福爾摩斯探案選集》,我感覺很生動,很吸引人、很精彩。《福爾摩斯探案選集》的小說結構嚴密,環環緊扣,起伏跌巖,引人入勝。小說利用驚險的情節,扣人心懸,使人看后既感到害怕,由不得不看下去,從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福爾摩斯具有很高的偵探技術,他掌握了正確的思想方法。他進行的各種偵探活動,合乎事實,入情入理,他對所辦案件的推理、解釋和判斷,都非常正確,是我們這些小朋友非常容易相信和接受。
在小說中,道德問題、犯罪問題、圖財害命、強盜行兇等,都有反映。福爾摩斯都進行了譴責,體現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法網難逃的思想,迎含我們的心理。
英國著名的小說家毛姆曾經說:“沒有任何偵探小說曾享有過柯南?道爾所寫的《福爾摩斯探案選集》那么大的聲譽。”直到今天我才真正相信他說的話。
福爾摩斯隨筆篇6
頭戴獵帽、身材消瘦、肩披風衣、口銜煙斗、極具穿透力的眼睛下一個鷹鉤鼻——這就是亞瑟·柯南·道爾爵士筆下的大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偵破了一個又一個曲折離奇的案件。福爾摩斯驚人的洞察力讓我贊嘆不已,福爾摩斯毫無差錯的推理讓我佩服不已。然而,他一次又一次的成功破案,在于他對細節的重視。《銀斑駒》中,福爾摩斯由一道腳印推理出案件的.真相;《六尊拿破侖雕塑》中,福爾摩斯由一盞街燈推理出犯人的目的;《花斑帶案》中,福爾摩斯由一根鈴繩推理出作案的手法;《波士堪谷奇案》中,福爾摩斯由一撮煙灰推理出兇手的真面目??當福爾摩斯初次見到日后負責記敘他的案件并充當他探案助手的華生醫生時,第一句話是“你從阿富汗來?”,這是福爾摩斯登場的首次推理,“由一個人的手指甲、大衣袖子、鞋子、褲管膝部、食指以拇指上硬化的皮膚、表情——由每一件這些事情,都可以清楚的看出一個人的職業。”福爾摩斯曾說過這么一句話,而這也是他的“超能力”。“細節決定成敗”我覺得,這句話用在福爾摩斯身上正合適,用來啟示我們也正合適。
我認為,除了驚人的探案能力,福爾摩斯身上最大的閃光點在于他的正義感,他的正義是不容侵犯的。不論是犯人還是被害人,他總是站在正義的一方。在《最后一案》中,象征正義守護神的福爾摩斯與倫敦罪犯總首領莫里亞蒂教授在辛巴赫瀑布決斗,結果兩人雙雙墜落斷崖。“如果能保證摧毀你,那么,為了社會的利益,即使和你同歸于盡,我也心甘情愿。”福爾摩斯對莫里亞蒂教授這樣說過。為了正義,福爾摩斯愿意獻上生命!
在夏洛克·福爾摩斯的身上,我學到了很多很多——福爾摩斯時刻激勵著我們做一個正義的人,勇于揭露種種黑暗,向邪惡發起挑戰!
福爾摩斯隨筆篇7
社會是一個開放性片場,臨此片場,人們親近生活也逃離生活,面臨虛假也逃避現實。但任何事,何嘗不是用逼迫性在暢想。在某些時候,預示著迷茫而不可清透的下場,境地或是平安的、淡漠的;或是進逼,下廉的。
福爾摩斯不過是一個時常頹喪在室內并對外界無所顧忌的實驗者,在多次的租房歷程中,認識了華生。對例案有獨特理解的他,從此也有了個“私家的偵探”的稱號。若是說在他人眼里他是個無目標且沉悶的人,這不全面,因為這只是他的外表世界。不參差修飾的說,他的外表世界只是在隨意之中而蓄意掩飾,而內心世界,只有他明知,那種真實性,存在于何處。
而在現實中,那些犯罪者就是因為太注重表面性,所以糊涂而犯罪,事后,悔者可達百分之六十。犯罪者的內心很掙扎,心理活動很明顯。而且世態總是冰冷,有一種穩固的現實性,總是可以用心理去擠壓事實。福爾摩斯是一個很有內心感覺的人,當然,讀懂他人的內心世界他都有很穩的把握,他對自己的內心擁有很強的感應性,偵探是一個對他來說很適合的工作。盡管他內心孤單,不太愿意面對太多的人。
要展現一個人的內心世界,不管是孑然還是樂觀,你在何蕩何駐,都騙不過你的內心。而人最弱最不能掌握的地方偏偏就是自己的內心。福爾摩斯就是擁有這致命弱點的解藥,從而幫助了更多的人。
你何時準備好,與自己的內心鏖戰一番了呢?其實何時都是機會。重在的,便只是把握。
福爾摩斯隨筆篇8
一位被稱“英國偵探小說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還有那個住在貝克街的221號的神探。是柯南·道爾,是《福爾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開啟了一場探索之旅;《四簽名》轟動英國。
全書共有九個故事,但一個故事令我感慨萬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為了人類社會除害了,殺了那做出人神共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惡棍,也付出了代價——生命。不過,該說是值還是不值呢,同歸于盡,令世人惋惜。福爾摩斯的一生,為了偵探事業付出了太多太多,甚至自己的生命,這顆明亮的明星從此隕落。
想想自己,我不禁黯然神傷,現在我的事業是學習,我不需為了學習對付任何人,更不需為了學習而犧牲,但我:遇到不會的題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著老師講。總是這樣逃避,膽怯。老師講的時候,我只是把老師講的抄下來,即使聽不懂,我也不會一定要聽懂,過了就算了。善于刨根問底與我是毫無任何瓜葛。于是,總是有好多老師講的題目不會做。這樣渾渾噩噩的學習態度,自從我看了這本書之后,就離我遠去了,因為福爾摩斯的敬業、認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直沉淪下去。
是強烈的職業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爾摩斯不懼生死,他熱衷于他的事業,他愛他的事業,他那顆無私的心,敬業的心,湮沒了他的恐懼,使他能為了人類社會的安定,為了正義而戰,自己卻……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認真地對待我的“事業”——學習。我也感慨柯南·道爾的創作功力,使后人永遠的記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說。福爾摩斯幾乎成了嚴密推理的代名詞。柯南·道爾更是為偵探小說開辟了新的天地。
福爾摩斯隨筆篇9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偵探是誰?是日本的柯南?還是比利時的波羅?還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偵探就是他——英國的福爾摩斯!
因為我特別喜歡看偵探故事,媽媽從她的書架上拿出《福爾摩斯探案集》交給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個福爾摩斯偵探的大煙斗,顯得很神秘的樣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嗎?一開始我也有點懷疑自己,可是,當我開始閱讀第一個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爾的巧妙的講述吸引住了。
這套探案集主要講的是軍醫華生與大偵探福爾摩斯一起走遍千山萬水,偵破各種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華生的口吻來寫,以福爾摩斯為主角。里面寫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恐怖谷”“四簽名”等,在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別聰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話說,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撲朔迷離,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變萬化,都難不倒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知識淵博,性格堅強,機智冷靜,勇敢無畏,特別擅長觀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別擅長偽裝,他對罪犯深惡痛絕,堅決和他們作斗爭,哪怕冒著生命危險也要把罪犯繩之以法,簡直就是正義的化身。
不過看過書之后,我還有一個感受,福爾摩斯并不是單槍匹馬一個人在戰斗,他的身邊還有很多警察和偵探:萊斯特雷德、懷特·梅森,還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樂于助人的華生醫生。看來,每一個成功的人也是一個善于與別人合作的人。
好的書籍,總是讓人愛不釋手。這本書的后面有一段話:“這本書,你一輩子總要讀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歲,三十歲,五十歲,或七十歲。”的確,這本書讓人讀了還想讀。
千萬別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爾摩斯啊!
福爾摩斯隨筆篇10
《福爾摩斯探案選集》主要講述了福爾摩斯對三個撲朔迷離的案件的偵探過程。其中,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運用倒敘的方式,首先介紹了發生在勞瑞斯頓花園街3號的慘案,這件慘案似乎非常棘手。福爾摩斯通過兇手留在現場的蛛絲馬跡,運用推理法和演繹法,完整地再現出兇殺的過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兇,令人拍手叫絕。故事還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兇手殺人的動機,即仇恨的種子埋下的根源。
讀完這個故事,我十分欽佩主人公福爾摩斯。他以豐富的科學知識、嚴密的推理、細致的調查研究與兇手展開機智的搏斗。他說過的一句話“不要讓那些沒用的知識塞滿自己的頭腦”讓我感觸頗深。他還說過一段富有哲理的話,“在平淡無奇的生活糾葛里,謀殺案就像一條紅線貫穿其中。我們的責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從生活中清理出來,徹底地加以暴露”,可見福爾摩斯對工作的盡心盡力及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福爾摩斯探案選集》以驚險的場景、生動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節、扣人心弦的懸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優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時間也能看看這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