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的讀后感
寫讀后感確實可以讓人們了解到不同讀者對同一本書的感受和評價。這里分享一些《福爾摩斯》的讀后感下載,供大家寫《福爾摩斯》的讀后感參考。
《福爾摩斯》的讀后感篇1
有一個人,他有細微的觀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長時間保持冷靜,他有驚人的思考力。他是誰?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他的觀察力已經上升為一種智慧的符號,你不要試圖欺騙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無所遁形。他是一個比罪犯本人還了解其犯罪過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爾爵士是推理小說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爾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為讀者津津樂道的偵探對象。福爾摩斯沉著冷靜、料事如神、時而機智幽默,時而粗魯自負。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個個驚險的故事,而是福爾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帶著鎮定提問思考……,那一個個曲折離奇的案子,沒有線索。他能從沒有線索的場地中找到蛛絲馬跡,他能從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幫兇,他能從一個推理連接到另一個推理,使推理變成真相。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都發生在福爾摩斯的身上。
《福爾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書,而且還告訴我許多道理:要認真觀察,也許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過蛛絲馬跡,更要大膽假設提問。我以前有難題時經常逃避,看了這本書后,我覺得逃避是可恥的,應該鼓起勇氣,像福爾摩斯那樣,從沒有線索中找到線索,困難始終不是我的對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縮,不畏困難。對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勵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顆虛心的心,不要驕傲,不要自以為是逢人就吹。
我喜歡《福爾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薦給你,希望你也能喜歡。
《福爾摩斯》的讀后感篇2
在《福爾摩斯探案集》里的第一章,福爾摩斯見到華生的第一眼就知道華生是從阿富汗戰爭中的軍醫,福爾摩斯很喜歡華生雖然福爾摩斯。
和華生是初次見面,福爾摩斯就對華生有很大的興趣,所以打算和華生一起租一個房子住,這樣華生可以學會自己的知識,華生還能幫助自己辦案,還可以從華生哪里學會一些,自己不知道的知識,當然如果福爾摩斯自己的不需要的知識,福爾摩斯就不用學會,華生也能學會自己的知識,福爾摩斯覺得很公平,因為這樣就可以互相學習,對自己或者對方都有好處,所以福爾摩斯是一個很聰明的人。
《福爾摩斯》的讀后感篇3
暑假期間我看了一本書叫做《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圍繞著一個個案件展開,講述著許多撲朔迷離的案件與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敘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運的是追隨著聰明的偵探福爾摩斯的視角,我解開了一個個迷惑。
福爾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爾摩斯,他是個身材瘦長,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練的人。他的目光銳利有神,細長的鷹鉤鼻和前突的下巴,讓人感受到了他的機警果斷,意志堅強。有著這樣外表的他,擁有著超出常人的敏銳,在一個個難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無所遁逃。
這么書主要寫的是福爾摩斯帶著自己的助手華生和一批窮孩子組成了“特搜隊”,在英國屢破奇案。令我記憶十分深刻的一個案件講的是福爾摩斯幫高樓王的主人尋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樓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閣樓上找到了一個暗格,在里面發現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卻憑空消失了,主人非常著急,連忙叫福爾摩斯幫忙尋找盒子,福爾摩斯卻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還讓“特搜隊”去到處找線索,沒過多久案子就被破了,當福爾摩斯去抓那個小偷的時候,那個小偷還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發現的。
福爾摩斯不僅聰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為了抓住罪犯,中了槍,最后還是把犯人給抓住了。
讀完這本書后,我受益匪淺,從中學到了東西,比如做事要細心謹慎,不能有一丁點兒的馬虎,因為一不小心漏掉的細節很可能就是完成這件事情的關鍵。讀書也是一樣,一定要認真仔細得看,否則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節。
早就聽說《福爾摩斯探案集》特別好看,于是今年暑假這本書就列入了我的書單中。
《福爾摩斯》的讀后感篇4
寒假里,我又結識了一位新人物福爾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偵探。
福爾摩斯很了不起,常常解決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難度案子。他機智過人,聰明能干,就連一小點兒煙灰都能判斷出有幾個人在這里停留,停留了多長時間,而這也會成為他破案的線索。
這一次,福爾摩斯又在偵破案子了。在現場勘查時,發現了房子旁的幾個小小的變了色的金屬紐扣,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別人看來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卻成了這位大偵探破案的一個線索,而且他還看到了這紐扣上的標記海爾姆,由此知道了這是奧德克裁縫的,這個重要發現為案子的偵破打開了一條思路。看到這里,我不由得對福爾摩斯肅然起敬,這么小的細節都逃不過他的眼睛,做事真細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遠了。
福爾摩斯不但做事細致而且考慮還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總會認真思考。有一次福爾摩斯在現場找到了兇手作案時使用過的槍,他就想,為什么兇手要把槍放在這里,而不是把槍處理掉或者是藏在別的什么地方呢?這引起了他的懷疑。福爾摩斯就是這樣,因為的仔細認真,凡事都問個為什么的做事態度讓他的思維更加敏捷,判斷更加靈敏準確,從而破獲了一個又一個稀奇古怪的案子,成為了一名神探。
合上書,我崇拜的福爾摩斯就躍入我的腦海,他時而凝神深思,時而開懷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間像放電影一樣一幕幕地在我的腦海里顯現,他一遍遍地細致查看犯罪現場搜尋線索,他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不放過任何一個疑點。
想到這,我在問自己,如果換作是我,我會有他那樣認真細致的態度嗎?跟大偵探比,那可差得遠啊!媽媽說,從現在努力還來得及。好!就從現在努力,不做小馬虎!
《福爾摩斯》的讀后感篇5
福爾摩斯探案選集》是英國作家柯南道爾寫的,這本書一共講了三個故事,第一個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第二個故事是四簽名,第三個故事是巴斯克威爾的獵犬。三個故事寫的都非常吸引人。
我最喜歡第一個故事,講了歇洛克·福爾摩斯破了勞里斯頓花園街命案的故事。
勞里斯頓花園街3號一棟樓的一間空房子里,發生了一起殺人案,格雷格森警探找不到線索,希望福爾摩斯去查看。
福爾摩斯和華生到現場后,福爾摩斯通過泥濘路上的馬車輪印判斷兇手和死者是乘馬車來的。福爾摩斯測量地上兇手腳印的距離,大約是四英尺半,從步幅來推測,這人個頭不矮,而且,人往墻上鞋子的高度,往往是與視線平行的,“RACHE”血字離地面正好六英尺高,福爾摩斯還發現死者生前一直沒動,而兇手的步子越來越大,這說明兇手情緒越來越激動,最后在盛怒之下,殺害了沒能及時逃走的死者。
推斷墻上的血字是用食指寫的,一些墻灰竟被他的長指甲刮了下來。另外,根據地板上的煙灰判斷出那煙是特里奇雪茄。推斷兇手的臉色發紅,是因為現場凡是有血跡的地方都有兇手的腳印,于是,福爾摩斯大膽推測,兇手血氣旺盛,因情緒過于激動,導致鼻子大量出血。
福爾摩斯最終派一些流浪兒找到了兇手霍普,騙說要租用他的馬車,霍普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騙到了樓下……
福爾摩斯仔細觀察兇手遺留下來的蛛絲馬跡,運用他縝密的思維,對案情進行細致嚴謹的剖析,一層層的抽絲剝繭,巧妙的解開那些兇案背后的真相。我真佩服大偵探福爾摩斯,讀了這本書,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認真,細心,不要粗心大意。
《福爾摩斯》的讀后感篇6
在寒假中,我讀了3本書,其中有一本書我最喜歡,它就是英國著名作家——柯南·道爾。他的全名叫做——阿瑟·柯南·道爾(1859~1930),生于英國蘇格蘭愛丁堡,英國杰出的偵探小說家、劇作家,世界最暢銷書的作家之一。柯南·道爾青少年時代在教會學校上學,后來在愛丁堡大學學醫學,獲得愛丁堡醫學博士學位。行醫十余年,收入僅能維持生活。后傳寫偵探小說。
下面我再來介紹一下這本事的主人公——福爾摩斯。他身材瘦削、高大健步、鷹鉤鼻子、頭戴獵帽、肩披風衣、口銜煙斗,他冷靜理智、機智勇敢、博學多聞、細致耐心。神秘的外表,足智多謀的頭腦,很神秘。他有追求公平,濟弱扶貧但尊重俠力的俠義精神,簡直讓他成了正義的化身。所以很多讀者都被這本書給迷住了。
接下來我向大家來介紹一下這部神秘又驚險的內容吧!這本書的主角是福爾摩斯,他是當地的一位偵探家。他還有一位好朋友,也是他的助手——華生。華生曾經是一位阿富汗的戰士,現在因收入不多,身體也受到了打擊,所以和福爾摩斯合租到了一起。他們在一起打敗了很多離奇的案子。福爾摩斯還很愛觀察,他的眼睛簡直就像一雙可以把人看透的眼睛。在《吸血鬼》一文中,福爾摩斯注意到弗格森的大兒子對父親懷中的嬰兒流露出強烈的妒忌和仇恨。而非常輕松篤定地了謎案。在《斑點帶子案》一文中,繼父飼養的狒狒和豹子及收容的吉卜賽人吸引了多數人的&39;注意,但福爾摩斯沒有被這些擾亂思維,而是特別注意到了墻壁生的透氣孔,一句解開了陰謀。這本書告訴訴我們:可見我們對待事情一定要嚴謹細心,不能想當然。
福爾摩斯有一句名言:“所謂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處,就很容易解決。看起來無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多么耐人尋味啊!細想之下,的確如此,不可解之處正是案件的線索,沿著案件的線索搜尋下去總會找到真相,而平凡無特征的罪犯卻讓人找不到追蹤的線索。同樣的道理,我們在解答一道題時,越是遇到了難點,就離我們消滅知識中的薄弱點不遠了,所以這時更應集中精力堅持下去。
我們讀偵探小說,不能僅僅滿足自己的好奇心,要能從中找到生活的哲理,而且還會讓我們的觀察力增大!我很喜歡這本書,如果你和我一樣好奇就去文中找找吧!
《福爾摩斯》的讀后感篇7
在著名偵探小說家亞瑟·柯南道爾的筆下,歇洛克·福爾摩斯是一位斷案如神的、大名鼎鼎的私人咨詢偵探。在倫敦的各式各樣的離奇案件中大顯身手。今天我又津津有味地拜讀了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
福爾摩斯在平常的生活中,是一位性格古怪的紳士,他愛拉小提琴,對化學實驗很瘋狂,又很孤僻。但在一樁樁離奇的案件面前,他又是一位推理專家,破案能手。他接手的案件幾乎樣樣都離奇,詭異。其中的一個,充分的向我們展現了福爾摩斯的超強觀察能力。
這個案子名為“諾伍德的建筑師”。案情是這樣的:一日上午,一名叫約翰·麥克法蘭的小伙子委托福爾摩斯幫助他,因為警方誤認為他是殺死了奧德克先生(一位很有錢的建筑師)的兇手,要將他逮捕。于是,福爾摩斯便去搜集證據,來證明委托人的清白。他拜訪了委托人的家屬,得知了他的母親與奧德克的仇恨。又去搜查了現場,但沒有什么收獲,直到蘇格蘭場警官發現一個指紋,并確定指紋是麥克法蘭時,福爾摩斯就找到了破綻:麥克法蘭昨日在獄中,不可能跑出來,福爾摩斯昨天的觀察中卻沒在同樣的地方發現指紋,在這里我感受到了福爾摩斯的敏銳的觀察力,他那鷹一般什么也瞞不過的眼睛著實讓我佩服。他還發現一樓的走廊比二樓短六英尺,根據這些現象,他假裝大叫救火,把躲藏在密室的奧德克先生“逼”了出來。原來,他是因為委托人的母親拒絕嫁與他而想出的壞招,——讓舊情人的獨生子被送上絞刑架,幸虧福爾摩斯看穿了他的詭計,沒讓他的陰謀得逞。
可惜,事實上世上沒有福爾摩斯。如果有,他便是英國最偉大的護法衛士!最嚴明的維和者!
《福爾摩斯》的讀后感篇8
福爾摩斯是一位著名的偵探,他總能輕而易舉地偵破各種案件。這不,我這幾天也迷上了《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了。他的偵探技巧真讓人佩服!
他破案時用的是一種反推理的邏輯,就像書里寫的:“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樣,不過又有些軍官的氣質,因為他很明顯是軍醫。他剛剛從熱帶地區回來,因為他皮膚黑黑的;不過他手腕處的皮膚黑白分明,這證明他那黑黑的皮膚并不是他本來的膚色。他面容憔悴,證明他歷盡了苦難,經歷過傷痛的磨難。他的胳膊負過傷,如今看起來有點僵硬不便。一位英國軍醫可能會在什么熱帶地方歷盡苦難而且臂部負過傷呢?當然只有在阿富汗了。”這就是反推理。看起來非常簡單,但是實踐做起來非常困難。我曾經使用過,但是總在中間中止了。因為反推理需要有觀察力、判斷力、和淵博的學識。
福爾摩斯具有的觀察力、判斷力、和淵博的學識都很值得我學習,我的作文寫不好原因就是觀察力不強和沒有豐富的好詞、句、段,而這本書有讓我學習的對象,還有豐富的好詞、句、段。福爾摩斯遇事冷靜,而我一遇到難事就心神不定,煩躁不安……
我對福爾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歡偵探這門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爾摩斯學習!
《福爾摩斯》的讀后感篇9
你們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福爾摩斯吧。他非常聰明細心,他和他的好友化生一起偵破過血字的研究、四簽名、紅發會等一系列曲折離奇的案件。
這本《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的作者是英國著名的偵探小說家——阿瑟。柯南道爾所寫的。在這本書中描繪福爾摩斯頭戴獵毛,口銜煙斗,看是去是一個渾身上下都充滿了智慧的一個人。
讀這本書的時候,我發現,福爾摩斯之所以能偵破這么多離奇的案子,不僅僅是因為他有過人的天賦,更是由于他有敏銳的觀察力很驚人的毅力,他對于案件中每一個很小的細節,都會仔細觀察,細心判斷,對案件中任何疑點都不放過,他這種對待工作鍥而不舍的態度值得我學習。我想:每個人的智力是沒有多大差別的,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奮與努力。因此在平時的學習中,對于出現的一些困難,我也要迎難而上,直到把它攻克為止。
同學們,我們要刻苦學習各科知識,時刻培養和增強自己的觀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說不定我們也會成為第二個福爾摩斯呢!
《福爾摩斯》的讀后感篇10
這個暑假,我看了一本《福爾摩斯探案集》,里面的內容可精彩了。講的是一位名叫約翰 華生的軍醫和神探夏洛克福爾摩斯一起破了一樁有一樁撲朔迷離的奇案。
書中的華生先生和福爾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間房子,兩人便很快成為了朋友。華生在跟福爾摩斯一起破案時學到了不少東西,他的推理能力也有了很大的進步。這本書分為幾個故事,每一個故事就是一段驚險刺激卻有趣的奇妙之旅。就當福爾摩斯和他的朋友們一點一點找到線索、證據,一點一點撥開懸疑的迷霧時,線索會突然斷了,剩下的是人們茫然的表情。而后福爾摩斯總會找到一些細節,繼續探索下去。就在這時,人們總會發現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為人知的秘密和事實。就是這些秘密,使真相一個一個浮出水面,最終,聰明的人們找到了通往這樁奇案的大門的鑰匙。就這樣,一樁又一樁的案子被他們踩在了腳下。
書中描寫人物的神態、動作、語言特別細致,描寫的也特別的準確,讀了之后仿佛一個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特別喜歡書中的主角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因為他的語言詼諧幽默,但辦起案子來卻一絲不茍,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銳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識既豐富,同時又非常貧乏。他對文學、哲學和政治學近于無知,他對哥白尼的議論和太陽系的構成竟一無所知。他對英國法律知識精通而偏重實用,他關注地質學則全在實用。“英國作家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謙虛、聰明、瘋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偵探!
《福爾摩斯探案集》中還揭露了人性的罪惡。比如有一個人是一個大家族中的一員,他是個逃犯,然后隱姓埋名住在自己家的附近,他為了爭奪遺產,只要不是自己繼承遺產,他就殺了那個人。最后,他還是被自己害了,掉進沼澤,死了。這是人性的丑惡,是人心的自私。
我把這本書推薦給大家,希望大家能夠領略一下福爾摩斯,一個最棒的偵探那迷人的風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