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相矛盾》原文及翻譯
《自相矛盾》原文
自相矛盾
韓非 〔先秦〕
楚人有鬻(yù)盾與矛者,譽之曰:“吾盾(dùn)之堅,物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fú)能應也。夫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自相矛盾》翻譯
有一個楚國人,既賣盾又賣矛。他夸耀自己的盾,說:“我的盾堅固無比,沒有什么東西能夠穿透它。”又夸耀自己的矛,說:“我的矛鋒利極了,任何堅固的東西都穿得透。”有人問他:“如果用您的矛刺您的盾,結果會怎么樣呢?”那人一句話也回答不上來。什么都不能刺穿的盾與什么都能刺穿的矛,不可能同時存在于這個世界上。
《自相矛盾》注釋
1.楚人:楚國人。
2.鬻(yù):出售。
3.譽,稱贊,這里有夸耀,吹噓的意思。
4.吾:我。
5.堅:堅硬。
6.陷:穿透、刺穿。
7.利:鋒利。
8.無不:沒有。
9.或:有的人。
10.以:用。
11.弗:不。
12.應:回答。
13.夫:句首,那。
14.子:你的。
《自相矛盾》啟示
世上不可能共同存在牢不可破的盾和無堅不摧的矛,這個楚國人片面地夸大了矛與盾的作用,結果出現無法自圓其說的局面。自相矛盾的故事告誡人們說話、做事都要實事求是,凡事三思而后行。說話或做事要前后一致,免得最后到了難以自圓其說的地步,被人問得啞口無言。
《自相矛盾》作者簡介
韓非(約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戰國時期韓國都城新鄭(今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人,杰出的思想家、哲學家和散文家,韓王之子,荀子學生,李斯同學。
韓非子創立的法家學說,為中國第一個統一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國家的誕生提供了理論依據,被譽為最得老子思想精髓的兩個人之一。
韓非深愛自己的祖國,但他并不被韓王所重視,而秦王卻為了得到韓非而攻打韓國。韓非入秦后陳書秦王弱秦保韓之策,終不能為秦王所用。韓非因彈劾上卿姚賈,而致姚賈報復,遂入獄,后李斯入獄毒之。韓非人雖死,但是其法家思想卻被秦王嬴政所重用,奉《韓非子》為秦國治國經要,幫助秦國富國強兵,最終統一六國。
韓非將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和慎到的“勢”集于一身,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將老子的辯證法、樸素唯物主義與法融為一體。著有《韓非子》,共五十五篇,十萬余字。在先秦諸子散文中獨樹一幟,呈現他極為重視唯物主義與效益主義思想,積極倡導君主專制主義理論,目的是為專制君主提供富國強兵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