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子之手 與子偕老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出自《詩經》里的《擊鼓》。這并非是一首愛情詩,而是描寫了戰士們在上戰場之前立下的誓約,“今日我與你一同奔赴沙場,無論生死都要在一起,同甘共苦”的兄弟情誼。小編這里為大家整理了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全詩和意思,希望大家喜歡。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全詩:
《擊鼓》
作者:佚名【先秦】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全詩注釋:
[1] 鏜:tāng,擊鼓的聲音,象聲詞。踴躍:跳躍刺殺的樣子。兵:兵器,刀劍。
[2] 土、城:名詞作動詞,壘土砌墻和修筑城池的意思。國、漕:“國”的本義是城邑,后來既指城市也指國家,這里指國都或大城市,指國家也說得通;“漕”是當時衛國的一個地名,小城邑,在今河南北邊的滑縣境內。
[3] 從:跟隨。孫子仲:當時的名字。平:調和。
[4] 不我以歸:“不以我歸”的倒裝,不讓我回家的意思;“以”通“與”(yǔ),動詞,給予,授以,予以。注意古代漢語語法中,“否定副詞+動賓詞組”,動詞的賓語一律前置以示強調,如“時不待我”當作“時不我待”,以次類推。
[5] 爰:yuán,“于何”的合音,在哪里的意思。一說,乃、于是。 居:停留。處:住宿。喪:丟失。
[6] 于以:于何,在哪里的意思,表疑問。
[7] 契闊:聚散、離合的意思。契,聚合;闊,離散。成說:訂立誓約。
[8] 于嗟:吁嗟,嘆詞。不我活:不和我相聚。活:通“佸”,相聚。
[9] 洵:遠,遙遠。一說孤獨。 信:守約,指不能自己信守“與子偕老”的誓言。
[10]信:一說古伸字,志不得伸。一說誓約有信。
[11]爰居爰處?爰喪其馬:有不還者,有亡其馬者。
[12]成說:成言也。
[13]土國:或役土功于國。
[14]子:此處為“你”的意思。
[15]死生契闊:在《詩經》的注解里,“契”為合,“闊”為離,“死生契闊”就是“生死離合”的意思。“生死相依,我與你已經發過誓了:牽著你的手,就和你一起白頭到老。”這是一個征戰在外不能歸的士兵,對妻子分別時誓言的懷念,兩情繾綣,海誓山盟,痛徹心扉。從此,“執子之手”成了生死不渝的愛情的代名詞。千百年來,斗轉星移,滄海桑田,多少語匯老去,這個詞卻依然煥發著讓人怦然心動的生命力。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全詩翻譯:
戰鼓擂得鏜鏜作響,戰士踴躍操練刀槍;國都、漕邑筑城墻,獨我從軍奔(bèn)南方。‖跟隨孫子仲,平定他國陳與宋(陳國、宋國);久久不能把家回,憂心忡忡心兒碎。
哪里停軍把營扎?慌了神兒丟了馬;哪里尋它哪里找?荒野林下臥芳草
生死離別啊聚散悲歡,我們曾經許下山盟海誓:“今生拉著您的手永結美好,與您永不分離白頭到老!”‖我聲聲嘆息今離散,不能相見多悲嘆;我聲聲嘆息天涯遠,不能信守誓言把家還(huán)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全詩鑒賞:
這是一篇典型的戰爭詩。詩人以袒露自身與主流意識的背離,宣泄自己對戰爭的抵觸情緒。作品在對人類戰爭本相的透視中,呼喚的是對個體生命具體存在的尊重和生活細節幸福的獲得。這種來自心靈深處真實而樸素的歌唱,是對人之存在的最具人文關 懷的闡釋,是先民們為后世的文學作品樹立起的一座人性高標。
《毛詩序》云:“《擊鼓》,怨州吁也。”鄭箋以《左傳·隱公四年》州吁伐鄭之事實之。姚際恒《詩經通論》以為“與經不合者六”,此實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師伐陳,衛人救陳”之事,在衛穆公時。今以為姚說較《毛序》為合理,姑從姚氏。
第一章總言衛人救陳,平陳宋之難,敘衛人之怨。結云“我獨南行”者,詩本以抒寫個人憤懣為主,這是全詩的線索。詩的第三句言“土國城漕”者,《鄘風·定之方中》毛詩序云:“衛為狄所滅,東徙渡河,野居漕邑,齊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營宮室。”文公營楚丘,這就是詩所謂“土國”,到了穆公,又為漕邑筑城,故詩又曰“城漕”。“土國城漕”雖然也是勞役,猶在國境以內,南行救陳,其艱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從孫子仲,平陳與宋”,承“我獨南行”為說。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猶之可也。詩之末兩句云“不我以歸,憂心有忡”,敘事更向前推進,如芭蕉剝心,使人酸鼻。
第三章寫安家失馬,似乎是題外插曲,其實文心最細。《莊子》說:“猶系馬而馳也。”好馬是不受羈束、愛馳騁的;征人是不愿久役、想歸家的。這個細節,真寫得映帶人情。毛傳解釋一二句為:“有不還者,有亡其馬者。”把“爰”解釋為“或”,作為代詞,則兩句通敘營中他人。其實全詩皆抒詩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兩章文情哀苦,更為動人。
第四章“死生契闊”,毛傳以“契闊”為“勤苦”是錯誤的。黃生《義府》以為“契,合也;闊,離也;與死生對言”是正確的。至于如何解釋全章詩義。四句為了把葉韻變成從AABB式,次序有顛倒,前人卻未嘗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應該是:
執子之手,與子成說;死生契闊,與子偕老。
這樣詩的韻腳,就成為ABBA式了。本來“死生契闊,與子偕老”,是“成說”的內容,是分手時的信誓。詩為了以“闊”與“說”葉韻,“手”與“老”葉韻,韻腳更為緊湊,詩情更為激烈,所以作者把語句改為這一次序。
第五章“于嗟闊兮”的“闊”,就是上章“契闊”的“闊”。“不我活兮”的“活”,應該是上章“契闊”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會也。”“于嗟洵兮”的“洵”,應該是“遠”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闊”的“闊”。“不我信兮”的“信”,應該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說”而言的。兩章互相緊扣,一絲不漏。
“怨”是《擊鼓》一詩的總體格調與思想傾向。從正面言,詩人怨戰爭的降臨,怨征役無歸期,怨戰爭中與己息息相關的點滴幸福的缺失,甚至整個生命的丟失。從反面言,詩作在個體心理,行為與集 體要求的不斷背離中,在個體生命存在與國家戰事的不斷抗衡中,在小我的真實幸福對戰爭的殘酷的不斷顛覆中,流顯出一份從心底而來的厭戰情緒。這一腔激烈的厭戰之言,要爭取的是對個體生命存在的尊重,是生活細節中的切實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