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地高溫補貼標準
2、上海: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3、河南: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4、天津:6-9月,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工資平均工資的12%。
5、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廣東: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
7、東莞: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則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夏季高溫期間(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溫作業和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在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7℃以上時,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溫措施的,應停止作業。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超過35℃的,要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防護設備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預防中暑,同時支付防暑津貼。防暑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高溫作業人員225元/月;非高溫作業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45元/月。發放時間為6月-9月共4個月。
10、江西: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240元/月;非高溫作業人員160元/月;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的其他人員120元/月。
11、重慶:5月~9月,當日最高氣溫在37~39.9℃時,高溫補貼額度為每天5~10元,日最高氣溫在40℃(含40℃)以上時,高溫補貼額度為每天10元~20元。
12、陜西:每天10元。
13、海南:發放時間: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間。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
14、湖北:發放時間:6、7、8、9月。發放標準:用人單位對在崗職工發放高溫津貼的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發放時間:5-9月。發放標準:每人200/月標準發放。
16、山東: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
17、青島: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18、四川:發放時間:未設定。發放標準: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調整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發放時間:6-8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標準發放。
20、貴州:發放時間:6-9月。發放標準: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標準發放。
21、寧夏:發放時間:每年6月、7月、8月、9月。發放標準: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發放時間:每年的6月至8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23、吉林:發放標準: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云南:發放時間:6月至9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
25、甘肅:發放時間:6-9月。發放標準:高溫室外工作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8元/天。
26、廣西:發放時間:每年6月至10月。發放標準:高溫津貼標準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間
27、內蒙古:發放時間未設定。發放標準:高溫崗位津貼為180元/月;高寒崗位津貼為230元/月
28、遼寧:發放時間:6月份至9月份發放標準:每天200元/月。
29、山西:發放時間:6月份至8月份。發放標準:每人每月發放高溫津貼240元。
30、河北:發放時間:6月-9月份。發放標準:有三檔(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高溫補貼需要繳納個稅嗎
1、需要繳納個稅。
2、據悉,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廣東省在崗職工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高溫津貼標準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發放。
3、廣州地稅表示除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和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補貼、津貼,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其他各種補貼、津貼均應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有關政策的通知》同時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應根據國家稅法統一規定,嚴格按照“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執行,除國家統一規定減免稅項目外,工資、薪金所得范圍內的全部收入,應一律征收個人所得稅。因此,用人單位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發放的高溫補貼均需并入個人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高溫還有哪些福利
1.達37℃以上,下午暫停工
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高溫補貼發放注意事項
1、發飲料不能替代高溫津貼
新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規定:禁止用飲料等降溫品充抵高溫津貼。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2、高溫津貼不得計入最低工資
國家人社部門所下發的高溫補貼通知明確規定,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高溫津貼從成本中列支,計入工資總額。
3、高溫津貼發放不能憑企業意愿
由于高溫津貼規定不具有強制性,各個企業執行情況參差不齊。公司規模大小,效益好壞對高溫津貼實施有很大影響。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介紹,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和外資及中外合資企業,是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執行高溫補貼制度較好的單位。這類單位往往都會有關于高溫補貼明確規定,與此同時,一些中小公司,尤其是私營企業推行高溫費的則是鳳毛麟角。
只要符合夏日高溫工作條件的勞動者都會無償地得到單位所必須支付的高溫補貼費以保證勞動者可以自行購買一些藥物防止身體的進一步損傷,如果單位沒有按照規定發放的話可以委托律師訴訟取得。
高溫加班是否有限制
高溫加班,每日禁超3小時。目前,國家法定工作時間為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依據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應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不得強迫加班。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一般不得超過1小時,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最長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