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野性的呼喚有感初一
第一次看見這本書是被這本書的書名所吸引的,當時覺得野性的呼喚應該是講被隱藏了的本性,因為種種原因被喚起的。后來,看簡介是說關于一只狗的故事,就更加加強了我對它的好奇度。我想要更加深入的了解這一只叫巴克的狗,這一只惡魔般的被上帝眷戀的狗。我想要與巴克一起去感受它所面臨的世界。
我喜歡狗,只是單純的喜歡,并不是像大多數人一樣因為它的忠誠,或者準確的說是因為羨慕,我羨慕它們的那種忠誠,羨慕它們那種為自己想要守護的東西不顧一切,羨慕它們那與生俱來的野性,這種羨慕讓我幾近瘋狂。然而,也因為這樣,我在它們的身上學到了很多,從那里獲得了很多。在我與我家狗之間,我更像是一個掠奪者,從它們那里理所當然的享受著他們帶給我的友誼,以及快樂,我總是受到他們的保護,在我最無助、最孤單的時候,陪伴我的總是他們,同時,也只有他們。他們帶給了我一個不一樣的童年。然而,我卻像是一個弱者,不能守護自己想要守護的東西,甚至是不知道該如何來守護。我只是簡單的承受他們的好,以至于面對生與死,我能做的除了眼睜睜的望著以外、就只有木然……
在《野性的呼喚》里巴克并不是神話中充滿人類幻想與寄托希望的狗,而是以巴克在北國雪地的生活、事跡震撼著讀者的心靈。
當巴克在遭受了第一次不公平的待遇后,從那里它第一次知道了“大棒法則”,于是巴克從紅衣服人那里學到了最原始的生存法則。弱肉強食的原始統治法則。同時也讓潛藏在巴克體內的野性漸漸蘇醒。大棒只是讓這只一直享受著貴族的生活的、驕傲的第一次親身體驗到自己未曾面臨的世界的殘酷。而巴克的同伴則是讓巴克在這殘酷的世界里學會了如何生存、以及如何鍛煉自己,讓自己變強。于是也就從同伴那學到了、摸索到了許許多多的生存之道。
為了生存,巴克即使不喜歡“偷”這種行為,還是去做,而且比任何一只狗做的都要出色,不讓人察覺。從斯佩茨那里讓巴克記起了原始的殺戮。最終祖先們的咬、撕扯和豺狼式的突擊在它身上活躍起來。一發不可收拾……
隱藏在巴克體內的野性一旦蘇醒,那來自森林深處的呼喚便時時在呼喚、誘惑著巴克。那是一種叫人毛骨悚然,凄涼的調子,原始動物的習性在它的身上越發的明顯,越發強烈。在一次次的站斗和捕獲中,它嘗試到了那種嗜血帶給它的欲望和因殺戮而獲得的快樂,并且它變得真正的狡猾,血腥的滿足,讓巴克在真正意義上回歸了野性。此時的它,已經沒有任何的仁義道德可言了,它已經完全適應了北方殘酷的生存環境,習慣了弱肉強食的生存法則。
野性,是征服萬物的欲望和野蠻,當世界上只剩下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時候,來自本性深處的不屈的斗志被喚醒,因為這一切都是生命的價值。勝負就在一剎那之間,不能有半點的猶豫與松解,現實是用來面對的,危機只有勇敢的接受,并征服它……我想巴克也正是知道這一道理,所以才會想要變強、想要征服者一切,它所存在的世界。
但是野性不一定就是不好的,也不僅僅只是殘酷,在這里,野性,它帶來了最原始、最古老的友誼,巴克從桑頓那里感受到了愛,然而當它深愛的主人被殺害的時候,它滿腔的怒火,就像一只狂怒的野獸,沒有東西可以阻止得了它,哪本能的血腥的蘇醒。它的嚎叫是那么的傷感,那么的忠誠,震撼人心。哪是它對桑頓深深的愛,沒有了牽掛的它,從此走入了森林,加入了狼群,靠著自己的實力在這個族群里站在最高點。
這個被上帝眷顧的、像幽靈般得野獸,為了生存,它掙脫了文明的束縛。從一株溫室中的花蛻變成可以經受的住風雨考驗的、蒼天大樹。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初一篇2
這是關于一只狗的故事,這只狗叫巴克。
巴克本來是一只住在加利福尼亞圣克拉拉谷的一只家養狗,后來被偷到了阿拉斯加,成了一只雪橇狗。當它的主人被殺死之后,巴克的本性恢復了,加入了狼群,回歸了自然。這本書是美國作家杰克倫敦的一部中篇小說,這本書就是《野性的呼喚》。
做一只家養狗和一只拉雪橇的狗的感覺肯定是不一樣的。拉雪橇的狗比家養狗辛苦得多。巴克開始是一只家養狗,之后變成了一只雪橇狗,對它來說,這肯定是一種折磨;它從暖和的加利福尼亞州來到了寒冷的阿拉斯加,這截然不同的環境對巴克是另一種折磨,對于巴克來說,我想它應該是很痛苦的。當巴克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殺死后,巴克和人類的關系已經被切斷了,巴克的動物本性也恢復了,最后回歸到自然。我們很多人雖然在人的法律上每件事情都做得很文明,沒有違反人的法律,可是,自從人類開始有了文明的時候,人類就已經違反了自然的法律,比如,殺害一些珍貴的動物,提取它們的皮毛做成衣服穿在身上,因為這個很多動物都已經滅絕了,或者瀕臨滅絕;很多工廠往河流里面排放臟水,河流受到了污染,很少見到魚兒了。此外,人類因為比別的動物要聰明,所以也比別的動物更貪婪,這應該是人類的性格之一吧。
我想,有時候,人類還不如動物。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初一篇3
當杰克倫敦發現當時期(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美國人愛好去北部極地去尋找金礦,這需要大量壯實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現了小說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愛犬,一直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的溫暖山谷里,不料被賣到美國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個即偏遠又寒冷的地方。
進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環境有多惡劣,生活有多艱苦,那里沒有任何南部擁有的法則,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齒的法則。那里也沒有公平的游戲規則。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挺住,絕不能放棄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則也同樣是弱者,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喚醒,
他在極地中遇到過五個主人,最后一個是叫約翰.桑頓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對巴克十分關心,在桑頓身邊不用長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這在巴克看來是一種實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頓在一次淘金時被印地安人殺害,這使巴克與人的最后一根紐帶被打斷了,從此,巴克對人沒有了信任,他決定加入狼群,回歸大自然……
小說早巴克的形象是強者的向征,通過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說中寫狗就是寫人,賦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動,所以稱狗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許多優秀品質,但他最終走進狼群,回歸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遠古的歌,我們又怎能做到原樣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學的一種表達方式了。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初一篇4
這是一部美國著名的現實主義小說家的第一部作品,也是他親身經歷所做。
全書以一直圣伯納犬與蘇格蘭牧羊犬的混血兒犬巴克為主人翁,描繪出一只有思想犬在殘酷的社會怎樣立足,怎樣將狼的野性激發出來,怎樣表達他對一個真愛他的人的忠誠與他那獨特的智慧。
開篇以一種大事爆發之前安靜讓人處在享受的風光中,之后曼尼爾開始行動----販賣巴克到庫侖戴克那個淘金者蜂擁且急需狗的地方。接下來巴克可以說是從天堂到地獄一樣,但他是一直不一般的狗,在棒子和牙齒之間他學到了叛逆的服從,等待時機與旭日待發。巴克最開始的工作就是拉雪橇為淘金者與他們的家人送郵件,在工作于狗之間的關系中,他不斷創造奇跡與威懾力,他被一個主人買到另一個主人他已經習慣了,當被賣的最后一次他的隊員因體力透支相繼死去,巴克不想再工作了,他選擇了拒絕工作,最后被一個約翰.桑頓的男人救下,這是他唯一愛的人,他為他的愛人創造歷史。但,殘酷的現實再次打擊巴克,在巴克出去獵食再次回來之后,他的愛人被兇殘的伊哈特人殺死,一怒之下巴克為他的愛人殺死了數人伊哈特人,在凄涼,悲痛,傷心,絕望的長嚎之下,巴克被逼上梁山加入了狼之隊,巴克的故事結束了,魔狗帶領狼隊的故事,在伊哈特人之間傳開了。
整部小說告訴我們:一、人類是殘忍,貪婪的。二、自然界萬物的世界不可以不重視,他們的智商可堪人類,他們對愛他們的給與忠誠致死的愛,他們的感情不可被忽視。三、每個人都有隱藏著的野性。
讀野性的呼喚有感初一篇5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舊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里受到主人的呵護、寵愛。肆賭如命的曼紐為了償還賭債在一個晚上把巴克盜賣給買賣狗只的人手中后來遭人輾轉賣到蠻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從此過著艱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轉變令它學會在弱肉強食的世界里怎樣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頓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頓與巴克的感情十分濃厚在桑頓被土人殺死后巴克還替他報仇和安葬他。最后巴克終于回到大自然的懷抱。
巴克的生活原本就十分安定想也不想到自己會在狗群中掙扎求存呢?但它十分勇敢和堅強在艱難的日子里一一捱過永不退縮。
現今社會的經濟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業或被雇主調低薪金而過著拮據的生活以前安穩的生活不再。有些人還會想到自殺來解決生活的問題不過人生中一定會有順境、逆境如果在逆境中就放棄自己的生命值得嗎?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嗎?
巴克的精神實在值得我們敬佩它無論遇到什么挫折都會勇敢地闖過去。可是時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擊、挫折又或者成績、交友遇到困難時就只會逃避有些更會選擇死來逃避。這些人真是愚蠢到極點。
青年人在成長道路不免會遇到挫折、困難若這樣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青年人應該要有魄力呀把這些當作是一種磨練所謂「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時如海一樣風平浪靜有時卻充滿波濤駭浪沒有一條人生的道路是不會崎嶇不平的。
我們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會有歡樂憂愁巴克也經歷了無數挫折但它都一一闊步地跨過了最終回到大自然的懷抱所以我們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