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浮山下四時春的下一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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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浮山下四時春的下一句是什么:
盧橘楊梅次第新
羅浮山下四時春的全詩是:
蘇軾
羅浮山下四時春,盧橘楊梅次第新。
日啖荔枝三百顆,不辭長作嶺南人。
羅浮山下四時春的全詩譯文:
羅浮山下四季都是春天,枇杷和黃梅天天都有新鮮的。
如果每天吃三百顆荔枝,我愿意永遠都做嶺南的人。
羅浮山下四時春的創(chuàng)作背景:
紹圣三年(1096)作于惠州,此題下有兩首,這里選第二首。嶺南兩廣一帶在宋時為蠻荒之地,罪臣多被流放至此。遷客逐臣到這里,往往頗多哀怨嗟嘆之辭,而東坡則不然,他在這首七絕中表現(xiàn)出他素有的樂觀曠達、隨遇而安的精神風貌,同時還表達了他對嶺南風物的熱愛之情。
羅浮山下四時春全詩賞析:
從“荔枝詩”看東坡先生的嶺南心境。
蘇東坡于宋哲宗紹圣元年被人告以“譏斥先朝”的罪名被貶嶺南,“不得簽書公事”。于是,東坡先生流連風景,體察風物,對嶺南產(chǎn)生了深深的熱愛之情,連在嶺南地區(qū)極為平常的荔枝都愛得那樣執(zhí)著。
紹圣二年四月十一日,蘇軾在惠州第一次吃荔枝,作有《四月十一日初食荔枝》一詩,對荔枝極盡贊美之能事:“……垂黃綴紫煙雨里,特與荔枝為先驅(qū)。海山仙人絳羅襦,紅紗中單白玉膚。不須更待妃子笑,風骨自是傾城姝……”自此以后,蘇軾還多次在詩文中表現(xiàn)了他對荔枝的喜愛之情。例如,《新年五首》:“荔子幾時熟,花頭今已繁。”《贈曇秀》:“留師筍蕨不足道,悵望荔枝何時丹。”《〈和陶歸園田居六首)引》:“有父老年八十五,指(荔枝)以告余曰:‘及是可食,公能攜酒來游乎?’意欣然許之。”《和陶歸園田居》其五:“愿同荔枝社,長作雞黍局。”《食荔枝二首》其二:“日啖荔枝三百顆,不辭長作嶺南人。”
其中“日啖荔枝三百顆,不辭長作嶺南人”二句最為膾炙人口,解詩者多以為東坡先生在此贊美嶺南風物,從而抒發(fā)對嶺南的留戀之情,其實這是東坡先生滿腹苦水唱成了甜甜的贊歌。
不錯,從一些現(xiàn)象上看起來,蘇軾在嶺南時的心情與初貶黃州時相比,確實顯得更加平靜,不見了“空庖煮寒菜,破灶燒濕葦”的失意與苦悶?!端问贰繁緜髡f蘇軾在惠州“居三年,泊然無所蒂介,人無賢愚,皆得其歡心”。貶為瓊州別駕后,居在“非人所居”的地方,“初僦官屋以居,有司猶謂不可。軾遂買地筑室,儋人運甓畚土以助之。獨與幼子過處,著書以為樂,時時從其父老游,若將終身。”蘇轍《東坡先生和陶詩引》介紹: “東坡先生謫居儋耳,置家羅浮之下……華屋玉食之念,不存于胸中。”蘇東坡在嶺南時,除了關(guān)心自然風光和民情風俗以外,還與出家人交往頻繁,詩文中就留有很多與僧人唱和的作品。這一定程度上確實表現(xiàn)了避世意識。
我們實在無法相信蘇東坡這樣具有強烈社會責任感的仁人志士會避世遁俗。有一件事實很能說明這個有趣的問題。
晚年的蘇東坡似乎很喜歡陶淵明,不厭其煩地和陶淵明的詩,并把和陶的詩專門編為一集。蘇東坡和陶淵明詩以居嶺南時為最多。從紹圣二年正月在惠州貶所到元符三年八月遷舒州團練副使,徙永州安置,在短短的五年零八個月里,和陶詩凡四十四次一百余首。東坡先生還自述其和陶用意:“平生出仕以犯世患,此所以深愧淵明,欲以晚節(jié)師范其萬一也。” (見蘇轍《東坡先生和陶詩引》)這仿佛在告世人:蘇東坡從此絕意仕途,欲效陶淵明歸隱園田,長作嶺南人了。
有意思的是,東坡先生那位心跡相通的老弟卻對東坡自述的和陶詩用意提出了疑問,他在《東坡先生和陶詩引》一文中說:“嗟乎,淵明不肯為五斗米一束帶見鄉(xiāng)里小兒。而子瞻出仕三十余年,為獄吏所折困,終不能悛,以陷大難,乃欲以桑榆之末景,自托于淵明,其誰肯信之!”清人紀昀也以為蘇軾“斂才就陶,亦時時自露本色”。
蘇轍不信其兄會真心歸隱,幾百年后紀昀的看法也一樣。他們的看法可以在蘇東坡和陶詩中可以得到印證?!逗吞诊嬀贫住菲涫辉唬?ldquo;詔書寬積欠,父老顏色好。再拜賀吾君,獲此不貪寶。”其十八曰:“蕪城閱興廢,雷塘幾開塞。明年起華堂,置酒吊亡國。”其二十曰:“當時劉項罷,四海瘡痍新。三杯洗戰(zhàn)國,一斗消強秦。”《和陶詠三良》有:“殺身固有道,大節(jié)要不虧。君為社稷死,我則同其歸。”這都可以看出蘇軾恬淡的外表掩飾不了牽掛國運民生的憂患情懷。
這種憂患情懷在《荔枝嘆》一詩中表現(xiàn)得更加淋漓盡致。他首先借漢唐故實抨擊統(tǒng)治階級只顧自己享樂而不關(guān)民生疾苦的丑惡本質(zhì):“十里一置飛塵灰,五里一堠兵火催。顛坑仆谷相枕藉,知是荔枝龍眼來。飛車跨山鶻橫海,風枝露葉如新采。宮中美人一破顏,驚塵濺血流千載。”千年以后,我們尤可想見蘇學士老淚縱橫,祈求上蒼:“我愿天公憐赤子,莫生尤物為瘡痏。雨順風調(diào)百谷登,民不饑寒為上瑞。”
蘇東坡因仕途坎坷曾經(jīng)想避世遁俗,又因戀戀不忘國運民生終于沒能做到歸隱山林。在嶺南時,東坡先生的內(nèi)心正處于這種出世與入世兩難的心境之中。“日啖荔枝三百顆,不辭長作嶺南人”正是這種兩難心境的形象描述。
羅浮山下四時春的詩人簡介:
公元1037年1月8日,蘇軾生于眉州眉山。蘇軾的父親蘇洵,即《三字經(jīng)》里提到的“二十七,始發(fā)奮”的“蘇老泉”。蘇洵發(fā)奮雖晚,但用功甚勤。蘇軾晚年曾回憶幼年隨父讀書的狀況,感覺自己深受其父影響。當然,假若沒有蘇洵的發(fā)奮讀書,也就不可能使蘇軾幼年接受良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學通經(jīng)史,屬文日數(shù)千言”,也更不可能有日后的文學成就。
1056年(嘉祐元年),虛歲二十一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一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卻因歐陽修誤認為是自己的弟子曾鞏所作,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
1061年(嘉祐六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為“百年第一”,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其母在家鄉(xiāng)病故,1069年(熙寧二年)服滿還朝,仍授本職。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nèi),因反對新法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凋零,蘇軾眼中所見,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 “平和世界”。
1079年(元豐二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以“文字毀謗君相”的罪名入獄,史稱“烏臺詩案”。
蘇軾坐牢103天,幾次瀕臨被砍頭的境地。幸虧北宋時期在太祖趙匡胤年間既定下不殺士大夫的國策,蘇軾才算躲過一劫。
元豐七年(1084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于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后被批準。當他準備要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常州一帶水網(wǎng)交錯,風景優(yōu)美。他在常州居住,既無饑寒之憂,又可享美景之樂,而且遠離了京城政治的紛爭,能與家人、眾多朋友朝夕相處。于是蘇東坡終于選擇了常州作為自己的終老之地。
哲宗即位,高太后以哲宗年幼為名,臨朝聽政,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以王安石為首的新黨被打壓。蘇軾復為朝奉郎知登州(蓬萊)。四個月后,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后,升中書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學士知制誥(為皇帝起草詔書的秘書,三品),知禮部貢舉。
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后,認為其所謂舊黨與新黨不過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