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讀后感
——題記
我是含著熱淚讀完《牛虻》的。
小說的主人公亞瑟出生在一個富商家庭中,由于經常受到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但他卻把神父蒙太尼里看成是自我的良師慈父,并且他認為一個虔誠的教徒和一個為意大利獨立而獻身的人是不獨立的。當遭遇最親愛的神父那痛徹心扉的欺騙與背叛時,當受到最心愛的瓊瑪那沉重的誤解后,當周圍的所有都將他孤立時,亞瑟痛恨自我的幼稚無知。這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痛苦之中,幾乎要發狂。從此,“亞瑟”死了,他的“靈魂”漂泊到南美洲十三年,成為了一只“牛虻”。
在這十三年里,痛苦和艱辛如地獄里的魔鬼一向在折磨著他,令他遍體鱗傷。誰能想象,一個流浪到南美洲的孤獨無依的人會怎樣樣在寂寞的世界里,或許僅有勞累才能讓他忘記心中的痛。可是或許生命又給他開了一個玩笑,白熱病席卷了美洲大陸,此時的他已經是被死神拽著腳了,但苦痛并沒有帶給他軟弱,帶給他的反而是堅強!十三年過去了,此時呈此刻我們眼前的是一個飽經風霜,意志堅強,機智勇敢的牛虻。他回到了意大利,重回了這個以往讓他無比悲痛的地方,在此進取投身于自由民主運動,但結果還是讓人心碎,為了營救那些為人民自由而戰的人,他和政府的人展開了槍戰,救了戰友們,自我卻因為沒有子彈而被捕。
牛虻是個多么值得我們尊敬、敬仰的人啊,他剛毅的性格,堅強的品質,給我們帶來的是他那鋼鐵般的信念。是剛毅,讓他從虛幻世界中解脫出來,浴火重生;是堅強,使他的斗志始終昂揚,不畏苦難;更是信仰,讓他放棄年輕燦爛的生命。有太多太多如牛虻般剛毅、為了信仰的人了:司馬遷,遭受宮刑,完成被魯迅譽之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的《史記》;林則徐,應對人生的大起大落,淡然處之,高吟“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
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僅有堅持著我們的信仰,才能在所有苦難的都集中到身上時,勇往直前。在我們有限的生命中,能夠激發靈魂的高貴與偉大的,僅有虔誠的信仰。在最危險的情形下,最虔誠的信仰支撐著我們;在最嚴重的困難面前,也是虔誠的信仰幫忙我們獲得勝利。亞瑟有自我的信仰,他能在經受無數艱難險阻后,仍然笑對未來。我們又何嘗不能做到呢我們應當學學亞瑟。無論有什么困難時,總會有信仰支撐著他,讓他毫不退縮。
身為一名醫學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醫學生誓言仍然響徹耳邊。選擇了醫學,選擇了成為一名醫學生,就已經選擇了和其他人走一條不一樣的道路!大一時的懵懂已過,我們正在經歷著大二的成長。但我明白當我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一份圣潔在心里,而一份職責已悄然落在肩頭!只因為選擇醫學,只因為我們是醫學生。以往在我們手里死去了多少只青蛙,多少只兔子,多少只小白鼠,以往的我們摸著油油的尸體,挑著微小卻致命的病毒……但那些為以后臨床做準備的一切都過去了!此刻的我也在慢慢尋找方向,尋找未來的路,也許還在迷惑著,但我會堅信自我內心的聲音,堅信自我的信仰!在很多人看來我們是勤奮的,只因為我們應對的是活生生的人,應對的是獨一無二的生命,應對信任和依靠,我們別無選擇!未來不明白會有什么在等待我們,而此刻我們能做的唯有好好學習知識,有一天能夠救死扶傷,不枉費我們的努力……不管前路怎樣艱險,有了信仰,我們就會有支撐自我走下去的勇氣和信心!
《牛虻》讀后感篇2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后,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斗爭,錘煉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斗的革命者。
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藝術手段,通過跌宕有致的情節(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殺),鮮明生動地塑造了牛虻這個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難英勇犧牲的典型人物形象,體現了意大利愛國志士的剛毅精神及他們對革命事業的無限忠誠。
《牛虻》讀后感篇3
在看完《牛虻》一書后,我深刻體會到成長,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堅持,是需要驚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亞瑟,在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我生命的價值,為堅守自我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堅持,雖然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價。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亞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以往天真地認為這個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義上他是勃爾頓與后妻所生,但實則是后妻與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從小在家里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卻始終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里對自我的關懷。可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我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后,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斗爭的道路。
她,瓊瑪——牛虻在亞瑟時代就對她心生愛慕,只可惜由于無意中泄露了組織秘密,被視為叛徒。瓊瑪的一記耳光打碎了亞瑟的心,他的感情也從此暗淡下來。13年后,當亞瑟化作牛虻歸來,身心俱已大變。他記恨瓊瑪對他的傷害,即使在她面前內心再次強烈地翻滾著感情,也不承認自我就是以往的亞瑟,這種殘酷的折磨讓瓊瑪一向生活在悔恨和內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給瓊瑪留下一封告別信“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歡樂的飛虻!”承認了自我的身份,那種撕心裂肺的感情讓瓊瑪悲痛欲絕。“在你還是一個難看的小姑娘時,瓊瑪,我就愛你。那時你穿著方格花布連衣裙,系著一塊皺巴巴的圍圍脖,扎著一根辮子拖在身后。我仍舊愛你”。
牛虻的死也是十分的凄慘。被自我親生父親處決!在一次偷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我卻因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我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了字,自我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可憐的牛虻!被自我最信任的人出賣,被自我最愛的人誤解,被自我親生父親判死!對于一個天真的,認為世界時完美的人來說是多么殘酷!他做過苦力,做過小丑,還四處流浪。這一切的坎坷,都鍛煉了他的冷酷,堅強,無情。在經歷過這么多風風雨雨后他最終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對感情抱有期望,只專心于革命事業。因為僅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給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讀完這本書,我深感自我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適的環境,知心的朋友。但自我卻常因為些小事埋怨。相對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滿足與平靜的對世界充滿期望的現狀。
《牛虻》讀后感篇4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小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己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20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積極準備起義。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說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對宗教徒們來說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著濃濃的父愛。20年后,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著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說,上帝是創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20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舍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該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不過來的時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著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劇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說:“選擇就意味著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說的不也是這么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么的重要,它關系著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后悔自己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面對著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涂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閑看亭前花開花落; 去留隨意,漫隨天際云卷云舒。”這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
《牛虻》讀后感篇5
第一次知道牛虻是在讀奧斯特洛夫斯基著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一書上的。書中主人公保爾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牛虻》。《牛虻》究竟有什么魔力能讓保爾如此癡迷呢?帶著好奇心,我翻開了《牛虻》。
主人公牛虻原名叫亞瑟,成長在佛羅倫薩一個富裕的家庭,是當地神學院院長蒙泰尼里和他母親的私生子。亞瑟在大學里參加了秘密革命組織青年意大利黨,作為其老師的蒙泰尼里為此很憂心。恰逢此時,蒙泰尼里即將升任羅馬主教一職,亞瑟在新任神甫的誘導下說出了組織的秘密。因此,他和黨內一批同志被捕入獄。出獄后,他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給了他一記耳光后痛心離開,與此同時,亞瑟得知了自己的身世真相。在雙重打擊下,亞瑟精神失常,砸碎了十字架和神像,留下紙條偽稱自盡。十九歲的亞瑟偷渡到南美洲,在那里他墜入了真正的人間地獄,度過了十三年非人的生活。十三年后,他回到意大利,此時的他不僅相貌大大地改變了,而且已經成長為一個令敵人聞風喪膽的資產階級革命者——牛虻。牛虻用盡一切尖酸刻薄的詞去攻擊教會,尤其是蒙泰尼里。但在一次行動中,由于蒙泰尼里的突然出現,牛虻精神恍惚,因此被捕入獄。在獄中,牛虻與蒙泰尼里相認,當牛虻要求蒙泰尼里在他和上帝之間選擇一個時,蒙泰尼里選擇了上帝。最后,牛虻被槍決,蒙泰尼里也因“心臟動脈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一)死亡
讀完這本書,牛虻的形象一直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他給我的震撼力太大了。要想了解牛虻,就要先了解亞瑟。關于亞瑟,書中有這么一段描寫:“他身材瘦削,個子不高,與其說是三十年代的一位英國中產階級少年,倒不如說更像一幅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從長長的眉毛和敏感的嘴唇,到纖巧的手腳,身上的每一部分都顯得過于玲瓏了,過于小巧了。靜坐時可能被誤認為是一位身著男裝的美麗少女;然而行動起來,其動作之矯健迅疾,則令人聯想到一只沒有利爪的馴服的美洲豹。”這是一個溫柔、善良、有著美好前程的青年人,一切虔誠宗教徒的美好品格他都擁有。他對上帝是充分信任的,這表現在他對蒙泰尼里的尊重與依賴上。作為一名意大利青年,他自然會受到革命思想的影響,他參加意大利青年黨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但亞瑟太過于天真,他從小養尊處優,他不能看清楚社會的各個方面,他天真地認為宗教與革命是可以統一的,作為一名虔誠的宗教徒與參加革命是沒有關系的。最后他被上帝出賣了,這把他以前所建構的精神與思想體系全部銷毀了。他心目中的那個上帝隨著他砸碎十字架的那一瞬間死去了,同時亞瑟也永遠死去了。
(二)重生
十三年的地獄生活,書中沒有提到,只在牛虻與瓊瑪的談話中,我們可以知道十三年中,亞瑟做過打雜的,挖煤的礦工,甚至做過供人玩耍的小丑。如果說十字架的破碎意味著亞瑟的死亡,那么十三年的非人遭遇締造了牛虻。書中也有一段關于牛虻的描寫:“他皮膚微黑,像一個黑白種混血兒。盡管腿瘸,舉動卻像貓一樣輕捷。奇怪的是,他的全部個性很容易使人聯想到一只黑色的美洲豹。他的前額和左頰被馬刀砍過而留下的那道長長的彎曲的刀痕,使那張臉破了相。當他期期艾艾說不上話來時,那半邊臉便神經質地抽搐起來。”亞瑟是一只沒有利爪的馴服的美洲豹,而牛虻是一只長滿利爪的黑色的美洲豹,他用他的利爪狠狠地向教會勢力抓去。他是千千萬萬個資產階級革命者的典型,戰斗不屈、堅強、勇敢、堅強,堅定地為革命事業奉獻一生。這是他與當時眾多革命者的共性。同時由于他個人的遭遇,以及他與蒙泰尼里特殊的關系,使得他又有自己的個性。他比其他革命者更為激進、神經質、刻薄、行為舉止怪異。他的反對教會的文章尖銳、刻薄,尤其是針對蒙泰尼里。黨內的一些同志認為牛虻太過于尖刻了,蒙泰尼里作為一名大主教,為人正直善良,他們認為正直的主教不多,不應該對蒙泰尼里如此猛烈得抨擊。我們能說牛虻對蒙泰尼里的抨擊不與他對蒙泰尼里的私人怨恨有關嗎?十三年前,蒙泰尼里伙同上帝謀害了亞瑟,這一罪過讓蒙泰尼里一生都為之自責。牛虻真的對蒙泰尼里有如此怨恨嗎?其實不是的,牛虻對蒙泰尼里有很深的感情,他把這種感情深深地埋藏在心底,而外化為對他的恨。牛虻的被捕也是因為他看到蒙泰尼里而神情恍惚,垂下了槍。十三年的遭遇讓他不敢有愛,不管是對蒙泰尼里的親情。還是對瓊瑪的愛情。
《牛虻》讀后感篇6
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沖突”之故。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沖突,就沒有悲劇。”
這“沖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沖突,或者是愛情與理想的沖突,而由于這些不能調和的沖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悲劇。
這許多的沖突中每個都耐人尋味,每個都動人心旋,每一個沖突都把牛虻帶向悲劇。可我無暇仔細體味這些沖突,因為我在被他的那種精神感動著、震撼著……
《牛虻》讀后感篇7
不管我能否活著,仍是曾經死去,我一直都是,歡愉的牛虻。這首小詩,是牛虻最初的筆跡,寫完它,他就上了場,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由于給他的士兵,都是那么愛戴他,他們拿槍的手正在哆嗦,他們的淚正在臉上淌,可他們仍是必需他,那是工做。正在無數發槍彈聲后,牛虻仍是死了,都中了彈,可是死得那么頑強,那么光耀。
蒙泰尼里看著本人的兒子死去,是他親手了他,是他,正在和兒子之間,決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而放棄了本人那么可憐又那么需要愛的兒子。他必定為本人的選擇而悔怨,他必定被本人逼瘋,最初,偉大的紅衣從教仍是瘋了,仍是死了,不是慈悲的,沒有由于他的忠實而對他忠實。
亞瑟是可憐的,瓊瑪的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幾多年的,他全忍了下來,終究,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久。他死了,她哭了,他疾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疾苦著。而合理她曉得他還活著,她能夠豁然,她能夠慢慢健忘本人已經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正在了她的面前。
亞瑟正在17歲時,大白了只不外是一卑用榔頭就能夠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不是慈悲的,人能依托的,只要本人。亞瑟正在中成了一個完全的,他那些的,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曉得,無論若何,他仍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需可以或許正在余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腳,他就會獲得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沒有如許做,他哭了,哭得很悲傷,可是他的選擇仍然是,只要……
做為偉大的紅衣從教,選擇是理所當然的,被釘正在上,他必定是慈悲的,他必定能夠接管所有人的,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接管罷了。他并不克不及為人們做什么,他不克不及,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曲都不懂,他如許看待本人的兒子,是何等得不公允,可是他卻不領會,他被所,他的心里只要阿誰浮泛的。
而當蒙泰尼里終究,而實的必需面臨天堂抑或里的阿誰時,他又會說什么,他還愛嗎?還本人的嗎?他會悔怨,必然會。他會大白,并把砸成碎片,他會把從心里扔掉,他愛的,是本人的兒子。可是這一切曾經晚了,天堂是無限高的,是無底深的,他永久也找不到本人親愛的兒子了……
《牛虻》讀后感篇8
牛虻出生在一個極為奢侈的家庭,以往天真地人為這個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可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我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后,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斗爭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為他熱愛生活。他愿活著。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農場里牽馬拉鐙,在雜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場里干臟活雜活,在礦山當苦力賣命——經受了七劫八難,忍受了難以想象的勞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頑強地活著。而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人們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難、痛苦就萬念懼灰。我們“輕視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間的比較那樣鮮明。美國教育家威廉——沃德說過:“生命并非一個發現的過程,而是一個創造的過程。你并不是在發現你自我,而是在重新創造你自我。所以,別急于發現你是誰,而該急于決定你想做誰。”我們之所以一遇困難就有輕生的念頭,原因也在于我們太注重“結果”。其實做任何事情,“結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們忽略地那個“過程”。
感情是人生最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來也從未有人否認過它。我也認為如果人生得不到感情的滋潤,那么這一生都將是枯燥而乏味地。本書主人公牛虻與瓊瑪之間的感情,是那樣的致死不渝,視死如歸。可是不管愛得如何驚天動地,在國家利益面前再偉大的感情也會變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選擇了放棄感情。雖然,感情是那樣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棄他最愛的瓊瑪,可是為了革命他放棄了所有他應有的東西,甚至是人生最為寶貴的生命。
生命是寶貴的。他拋棄了自我寶貴的生命,拋棄了自我與瓊瑪之間寶貴的感情,視死如歸。他說:他是為了人們能在陽光中漫步,為了那些“正在拋撒玫瑰花的孩子們”,才飲彈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這時,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愛國詩人裴多菲的那首膾炙人口的小詩:“生命誠可貴,感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首詩是最貼切可是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誠可貴,但他對瓊瑪的感情價更高,而為了個人和整個意大利的自由,他將生命和感情都拋棄了。他死得其所,死而無憾。正如他臨刑前所說:“他們處死我,是因為他們懼怕我。如是,我還有何求?”
牛虻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感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能夠借鑒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期望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