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騎鵝旅行記有感1000字
寫讀后感可以幫助你提高自己的寫作水平,增強你的書面表達能力,同時也可以鍛煉你的思考能力和分析能力。優秀的讀騎鵝旅行記有感1000字應該是怎樣的?快來學習讀騎鵝旅行記有感1000字的撰寫技巧,跟著小編一起來參考!
讀騎鵝旅行記有感1000字篇1
最近我讀了瑞典作家塞爾瑪 。拉格洛夫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講述的是一個叫 尼爾斯的小男孩騎鵝旅行的 童話 故事。
尼爾斯是一個住在瑞典南部的小村莊里的十四歲男孩,他的父母是窮苦的佃農人家,他們十分勤勞而且心地善良。但尼爾斯生性粗野,玩劣調皮,對讀書一點興趣也沒有,專愛搞惡作劇,欺負小動物。
一個星期天早晨,尼爾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尼爾斯在家里因為捉弄了一個小精靈,被小精靈變成了拇指大小,能通獸語的小人兒。就在這時,一群大雁從空中飛過,家中一只叫莫頓的雄鵝也想展翅跟隨大雁飛行,尼爾斯為了不讓雄鵝飛走,緊緊抱住雄鵝的脖子,不料卻被雄鵝帶上高空。從此,他騎在鵝背上,跟隨大雁走南闖北,一直飛到拉普蘭。
在這次奇異的旅行中,他幫助了許多小動物,增長了許多見識,結識了許多朋友,聽了許多故事和傳說,經歷了種.種困難和危險,并從旅伴和其他動物身上學到了不少優點,逐漸改正了自己的缺點,養成了勇于舍己、樂于助人的優秀品德。由于尼爾斯變善良了,當他重返家園的時候,他不僅恢復了身形,還成了一個有愛心、有責任感的好孩子。
文中主人公尼爾斯的一句話“不!我不能走!我要遵守諾言,克萊門特回來后,我才能走”使我記憶猶新,體會到了誠信的價值。我還想到了一個故事:從前有一個酒店,酒店的物品價廉物美,生意很好。一天,妻子偷偷往酒里加了一點水,多賣了五元錢。丈夫回來,妻子把這件事告訴了丈夫。丈夫聽了非常生氣。他說:“我們的誠信,你只用五元錢給賣了”。從此酒店的生意一天不如一天。可見。誠信是多么可貴呀!失去誠信,也就失去了一切。
讀完這本書,我被尼爾斯的那種不怕困難,樂于助人的精神感動了 ,我體會到了尼爾斯那種不屈不撓的奮斗精神,那種遵守諾言的品質,不僅使我深受感動,還讓我懂得了該怎樣做人。
讀騎鵝旅行記有感1000字篇2
《騎鵝旅行記》講的是搗蛋男孩尼爾斯,因為惹惱小精靈被變成小拇指人。騎上家鵝,在高空中飛翔,游遍祖國山河,經歷生死考驗。在旅途中他在其他旅行班級其他動物的感染下,逐漸改正了許多缺點。在重返家園時,尼爾斯變成了一個溫柔善良、樂于助人、關愛體貼又勤勞的好孩子。
故事中尼爾斯雖然調皮搗蛋,但是他也十分勇敢。在他的伙伴大雁莫頓被抓住時,他獨自一人冒險去救莫頓。他奮不顧身,舍己為人的精神可歌可泣。他做了許許多多的好事,改變了自己,最終成功和大雁一起飛去了拉普蘭。在認識到自己被小精靈變成了小人以后,他沒有變得悲觀。而是用盡一切努力想辦法把自己變回來。尼爾斯勇敢遇到困難不低頭的精神令我敬佩。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很多的困難,有的同學可能會輕易的`放棄或退縮。讀了這本書后,我們要學習尼爾斯,只要勇敢的去面對困難與挫折,事情就一定會出現轉機。
在人生旅途的漫漫長路中,我們有時會煩悶,有時會悲傷,有時會沮喪,但不管遇到了什么,我們都應該堅強,堅強地面對生活的每一個挫折。堅信事情一定會出現轉機,放寬心,等待機遇,努力的改變自己。我相信最終我們一定會戰勝困難,改變自己,像尼爾斯一樣成為一個堅強勇敢的人。
讀騎鵝旅行記有感1000字篇3
今日,我將媽媽給我買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看完了。這本書讓我跟隨著尼爾斯一齊進行了一次趣味而又艱辛的旅行。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個十四歲的小男孩尼爾斯。有一天,尼爾斯不在家認真讀書,卻跑到農場玩耍,因為調皮而被一個小精靈變成了一個沒有巴掌大的小人兒。他爬到矮墻上躺著,看見一只叫莫頓的大雄鵝想要飛起來。于是,尼爾斯立刻從墻上跳到雄鵝的身上央求它不要飛走,可是雄鵝莫頓不聽,之后只好帶著尼爾斯一齊飛上了天空。就這樣,尼爾斯開始了他的冒險之旅。
在接下來的旅程中,尼爾斯和莫頓先后遇見了大雁阿卡、老鷹高爾果、小灰雁鄧芬、狐貍斯密爾。其中讓我感受最深的是尼爾斯和大雁們的故事。大雁們停在草地上休息,一只狐貍偷偷地鉆了出來,一口咬住了一只大雁。尼爾斯立刻勇敢地挺身而出,最終大雁獲救了,尼爾斯也贏得了很多朋友。之后,尼爾斯又遇到了無數困難。
最終,尼爾斯被小精靈變了回來,又回到了家。尼爾斯還常常想再次和大雁一齊旅行。
這本書讓我懂得了,我們不能尼爾斯一開始那樣調皮搗蛋,要做一個真誠、勇敢、友愛的人。還要多多歷險,不經歷風雨,哪能見彩虹?
讀騎鵝旅行記有感1000字篇4
我極愛讀書!最近,在這暑假的大好時光里,我讀了一本以活潑明媚的筆觸來寫的一首自然交響詩。它不僅有優美的風格,還生動地講述了男孩尼爾斯跟隨大雁旅行的奇妙旅程。這本書的名字就叫做《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由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夫寫的。塞爾瑪·拉格洛夫是一位瑞典人,她在一九零九年因為她的一部大作《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中特有的高貴理想主義、豐饒的想象力、以及優美而愉悅的風格、令人陶醉的自然情懷而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這一榮譽獎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獲得這一文學獎的女性作家。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主要內容簡介:
從前有這么一個男孩,他十四歲左右,長著一頭像亞麻一樣的淡黃色頭發。他最喜歡睡覺和吃飯,其次是很愛調皮搗蛋。在一個星期天早晨,他在念訓言的時候,被一個小精靈變成了一個只有大拇指大的小人兒。正巧,大雄鵝莫頓要跟隨從大雪山來的阿卡的雁群一起到北方的拉普蘭,大拇指便騎在雄鵝莫頓身上,一起飛往拉普蘭。期間,他們經歷了許多奇妙的事情與各種奇遇……
在《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中,我最喜歡的角色是小灰雁鄧芬。因為在《騎鵝旅行記》,她是一只溫柔體貼、善解人意的可愛小鳥,長著一身金光燦爛的柔軟絨毛和光滑閃亮的漂亮翎羽。她生性善良、心思純潔,從不把人往壞處想。也因為小灰雁鄧芬即使她的姐姐三番兩次地想陷害她,她也沒有和兩個姐姐反目成仇。小灰雁鄧芬的這些良好品行,我們應該多多學習。
讀完《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后,我想:尼爾斯為什么能夠從一個調皮搗蛋的壞孩子,變成一個愛護小動物的好孩子呢?這都是因為這次旅行喚醒了他心底那顆愛的種子。以前的他經常扯公雞的雞冠、拉貓的尾巴、用腳踢母雞、甚至用木鞋打奶牛。但是小精靈把他變小了之后,他一直在幫助動物們。讀后感·從這一點來看,我們應該像尼爾斯一樣保護、關愛小動物,要不然,在動物滅絕的時候,人類也會跟著一起滅亡。還有,做人一定不能像小灰雁鄧芬的兩個姐姐——文珍妮和吉安娜一樣用心險惡。她們利用鄧芬的心思純潔,騙她說雄鵝莫頓是烏鴉變的,采來了一些有毒的草根,誘騙鄧芬使雄鵝莫頓吃下去,毒死他。后來,又讓雄鵝莫頓和蒼鷹搏斗,這分明就是想害死莫頓!而她們這么做的原因,只不過就是不想讓鄧芬有了這么一個英俊無比的追求者,以便她以后過上好日子。心中如此險惡之人,以后都不會有好下場。
讀完《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后,我多么希望我也能變成一個大拇指大小的小人,隨著雁群飛過陸地和海洋,邀游各地,經歷各種令人遐想連篇的奇遇。
讀騎鵝旅行記有感1000字篇5
假里,我讀了很多書,有黃蓓佳阿姨寫的《小船,小船》和《親親我的媽媽》,還有辮子姐姐寫的《神奇女生祝如愿》……但我最喜歡的就要數瑞典作家拉格洛芙寫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啦!
這本書是講一個不愛學習、喜歡惡作劇的頑皮孩子尼爾斯,因為一次捉弄小精靈,而被小精靈用魔法變成了一個小小的精靈。他騎在他家的大白鵝背上,跟著一群野鵝出發作長途旅行。經過這次奇異的旅行,尼爾斯增長了很多見識,結識了許多朋友,也碰到過好幾個兇惡陰險的敵人。他在種.種困難和危險中受到了鍛煉,最終尼爾斯回到了家中,恢復原形,成為了一個好孩子。
尼爾斯是一個善良、勇敢、樂于助人的好孩子,我們應當好好地學習他。他以前經常欺負小動物,經過了這次長途旅行,尼爾斯和小動物們互相幫忙,克服了重重困難。動物是人類的好朋友,我們要和它們和睦相處,可是我在公園里卻經常看見有小朋友捉蜻蜓用繩子綁住它的腳來玩弄它;看見有小朋友捉蝴蝶裝在瓶子里把它悶死;還看見有小朋友捉蝸牛來賽跑……我看了都心疼。如果我能聽懂動物的語言明白動物在想些什么,我就會去問問小動物們有什么感受,然后再告訴小伙伴們,讓他們不要傷害小動物們。
假如我也能像尼爾斯一樣有一次神奇的長途旅行就好了!因為,這樣能增長許多見識,還能更加地了解動物。
讀騎鵝旅行記有感1000字篇6
書中的主人公尼爾斯·豪格爾森,用他那14歲時,歷時八個月的旅程,向我展示了多姿多彩的瑞典風光;你看他為了大學生的一部手稿,寧愿放棄自己變人的機會,多么真誠、善良;他情愿徹夜不眠,也要救高爾果出去多么自信勇敢;他面對兇猛的黑旋風,沒有一絲退卻。這都是因為他從心底里,愛阿卡和大雁們,愛莫頓和他的朋友們,所以他才能得到動物們的贊揚和夸獎,才能從一個淘氣包變成一個討人喜歡的好孩子。他是一個真正的好孩子。
我是一個成長在新社會新世紀的少年,不可能有像尼爾斯那樣的奇遇,但我仍然可以做一個樂于助人、勤勞善良的孩子。現在,我六年級了,再過一年,我就要進入中學階段的學習了,我一定會遇到許許多多的困難。我會怎么做呢?我陷入了沉思。我是會像尼爾斯一樣勇往直前,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氣克服,還是畏縮不前?答案是肯定的,我應該以尼爾斯為榜樣。
尼爾斯·豪格爾森剛變成大拇指兒時,是一個搗蛋鬼,可為什么在他重新變成人時,他有了這么多好品質?在驚險來臨時,他鍛煉了自己,在困難時,他不忘記友情,心里只有朋友,正是這樣一次次的困難和驚險,正是因為受到了旅伴的影響,他才變得善良勇敢。我不是也應該這樣嗎?在困難中磨練自己,使自己更加成熟,將來,成為建設祖國的棟梁之材。
尼爾斯對巴塔奇說的一段話深深地印在我的腦海里:“當別人遇到不幸時,我意識到背棄一個朋友是何等的不義和丑惡,所以我不能撇下莫頓,讓他孤零零地去應付這段艱難旅程中的一切風險。”
讀騎鵝旅行記有感1000字篇7
這本書的主人公是尼爾斯,他不愛學習,喜歡調皮搗蛋。有一次,他因捉弄了小精靈而被變成了小人——他在院子里走動,希望能找到小精靈,向它道個歉,求它把自己變成人。他沒有找到小精靈,但他發現雄鵝莫頓打算飛走——同大雁們一塊旅行。為了不讓莫頓逃走,尼爾斯拉住了它。結果,他們都飛上了天空。于是,尼爾斯干脆騎在莫頓身上和大雁群一同旅行。一路上,他們見識了很多很多……
讀這本書,你不能不想到人與動物之間的關系:這本書,以動物的視角揭露了人對動物的殘忍——拿機槍掃射大雁群,把小鴨當誘餌誘捕眾多鴨兒,為自己方便而剝奪無數動物的家園……
讀這本書,你不能不想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的道理:尼爾斯是個愛調皮搗蛋的&39;孩子,大家都不喜歡他。然而,在他那調皮搗蛋的后邊,卻藏著一顆滾燙滾燙的、金子般的心——樂于助人的心。
但是,我最賞識的還是在面臨選擇的時候,總有一條兩全其美的路,只要你敢于去做——就一定會成功!
尼爾斯和雄鵝莫頓感情越來越深,但他想變回人的欲望也更加強烈了。一天,他無意中得知,只要能將莫頓帶回家,讓它被母親殺掉,自己就可以變回人。有一天,出現了戲劇性的場面:莫頓被尼爾斯的母親關在了屋里,馬上就要被母親殺掉——它一被殺掉,尼爾斯就會變成人;但這樣,尼爾斯就會失去一個知己。尼爾斯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靜觀其變,二是跑去敲門阻止——但這樣,尼爾斯變成小人的事情就會被父母發現,其后果不言而喻。怎么辦?怎么辦?尼爾斯選擇了后者——他跑去敲門,自己突然變回了人;接著,他又說服母親,保全了莫頓——多好的一個結果!
讀這本書,我感覺自己好像在和一位長者談話。它告訴我,用心照顧一個小生靈,體會到的最美麗的情感不是獲得,而是付出。
讀騎鵝旅行記有感1000字篇8
暑假里,我讀了拉格洛夫叔叔寫的《騎鵝旅行記》,故事的主人公叫尼爾斯。他是一個調皮又不愛學習的小男孩,還十分喜歡捉弄小動物,是個不討人喜歡的壞孩子。
一次,父母去了教堂,把他一個人留在家里。媽媽叮囑他要好好學習,他滿口答應了。可他心里卻想:終于自由了。他拖出玩具箱開始玩,他發現了一個小狐仙,就捉弄小狐仙,小狐仙很生氣把他變成了一個不到5厘米高的小狐仙。無耐之下,尼爾斯騎在白鵝莫頓背上,認識了母雁阿卡,跟隨大雁阿卡的雁群去南方一個美麗的小島過冬。尼爾斯常常一個人偷偷地哭,因為他再也變不成人了,再也見不到爸爸媽媽了。每次他都安慰自己堅強些,不要害怕,事情總會過去的。就這樣,尼爾斯跟著阿卡的雁群,一路上,他們經歷了各種驚險有趣事情,比如破壞了狐貍斯密爾斯的許多詭計,從強盜山逃出來,尼爾斯差點被國王銅像踩扁,幸虧木偶幫助了他,還有打敗了灰田鼠兵團,救了小松鼠……他們經歷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難,終于到了拉伯蘭。他從動物朋友們身上學到了許多東西,逐漸改正了自己淘氣調皮的缺點,變得勇敢善良,助人為樂。由于尼爾斯的心變得善良了,當他重返家鄉時,不僅恢復了原形,而且成了一個機智、勇敢、善良、樂于助人、富有責任感而又勤勞的男孩子。再也不是以前那個淘氣、貪玩、愛捉弄人的尼爾斯了。
讀了這本書,讓我知道小孩子要想著學習,不能只想著玩:人還要有一顆善良的心;讓我學會了最重要的一點——“永遠不放棄”;也讓我懂得了人要幫助別人才是最快樂人。我要去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讓我們的世界變得更美好!
讀騎鵝旅行記有感1000字篇9
有一位14歲的小男孩名叫尼爾斯,有一天小男孩因為捉弄了精靈被變成了小人兒,并且能聽懂動物們的談話。由于家中的雄鵝被空中的大雁召喚,想要飛走,當他要留住雄鵝的時候,卻被意外帶入空中。
在途中,他無意間聽見了兩只貓頭鷹的談話,貓頭鷹說,只要他能平安的把雄鵝帶回家,它就能恢復原先的樣貌。可是之后,雁群被一只狐貍給盯上了,在途中,狐貍給雁群帶來了很多麻煩,可是在尼爾斯的幫忙下,最終把狐貍給擊退了。
在長途跋涉中,尼爾斯開始想家了,想父母了,也開始懂得了要關愛動物,要珍惜朋友。雁群帶他穿過了一個又一個的城市,一座又一座的山峰。在途中,尼爾斯懂得了很多知識,他明白了很多城市的名字,他明白了很多城市的傳說,他還明白很多城市的習俗風俗……
不知過了多久,經歷了多少冒險故事,這一天最終到來了,大雁阿卡將尼爾斯送回了家。因為尼爾斯的離開,爸爸媽媽十分悲痛,家里也變得有些蕭條和窮困。雄鵝莫頓也帶著妻兒回到了家,卻不幸被尼爾斯的媽媽捉住了,為了救出莫頓,尼爾斯毅然站了出來,而就在這一瞬間,他變回了原先的樣貌。從那以后,尼爾斯變成了一個關愛動物,愛父母的好孩子。可是當他目送著雁群離開的時候,心里無限惆悵,似乎在盼望能夠再一次變成一個名叫大拇指的小人兒,跟隨著雁群飛過陸地和海洋,遨游各地。
讀騎鵝旅行記有感1000字篇10
我有一個愿望,就是能聽懂動物們的語言,這樣就能和它們親密接觸,彼此之間成為好朋友了。你們想知道我為什么會有這個愿望呢?因為我看了一本叫《騎鵝旅行記》的書。
這本書主要講了一個叫尼爾斯的小男孩,平時他調皮搗蛋,總是欺負小動物,是個“人人見了都頭疼”的孩子。一個被他惹怒的&39;小精靈為了懲罰他,就把尼爾斯變成一個和兔子一般大的小矮人。在變小之后,尼爾斯和大雁們一起飛到南方去。在經歷了種種磨難后,尼爾斯迅速地成長了,變成了一位機智、勇敢、樂于助人的人。最后,小精靈成全了尼爾斯,讓他恢復了原樣。從此,尼爾斯和父母快樂地生活在一起了。
尼爾斯在旅途中遇到的種種事情,被作者寫得生動有趣,引人入勝,我為了一口氣看完這本書,到了晚上11點還不想睡覺。這本書雖然我已經看了許多遍了,但還是看不膩,愛不釋手。
聽了我的介紹,你肯定也很想看看這本《騎鵝旅行記》吧!我想,你看了之后,也一定會和我有同樣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