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的呼喚讀后感700字
寫讀后感可以讓人們再次回顧所讀的內容,加深對書中情節、人物、思想等方面的理解。怎樣才能寫好荒野的呼喚讀后感700字?這里給大家提供荒野的呼喚讀后感700字,方便大家學習。
荒野的呼喚讀后感700字篇1
最近我讀了一本小說《荒野的呼喚》,作者是美國著名作家杰克·倫敦。這本書主要講述了一名叫巴克的大狗被賣到阿拉斯加的狗隊做“狗工”,然后逐漸回歸野性、重返荒野的故事。狗工的任務非常艱巨,因為他們要把一些物資從北極運到加拿大,差不多每天要跑40 多英里呢!而每只狗每天的食物卻只是根本吃不飽的一磅半魚干。
狗統統被累垮后,狗隊的主人為了賺到更多的錢,把狗全都賣了。巴克被賣到了三個新手淘金者那里為他們拉雪橇,但是因為這三個人缺乏經驗,又自以為是,不聽別人的意見,導致最后葬身北極。而巴克則逃到了一個叫桑頓的大冒險家那里,桑頓非常愛護巴克,讓他吃好睡好住好,過得十分舒服。
漸漸地,巴克的身體恢復了。與此同時,它體內的野性正在被慢慢喚醒,它開始感覺到殺戮的樂趣,每天都要到森林轉一圈,捕食一些小動物。一天,巴克從森林回到營地,驚奇地發現:桑頓和他的伙伴們全都被印第安人殺死了。此時的巴克已經變成了一只兇猛可怕的野獸,他嚎叫著沖向印第安人的部落,和他們展開一場大戰。一周后,巴克幾乎殺掉了所有的印第安人,回到了森林。巴克正準備捉幾只小鹿來吃,卻被一群狼擋住了去路。巴克立刻和它們展開大戰,結果,只用了半個小時的時間就憑借自己的力量將狼群擊潰了。狼群很佩服這位勝利者,便想讓巴克當狼王,巴克接受了這份請求,當上了狼族的王者。
讀完這本小說,我覺得那是個不同的世界,因為和平時期人人平等;而在小說里,則是一個弱肉強食的世界,誰的牙齒更鋒利,誰就是王者!!但是,我更向往和平,因為在和平時期,不打仗,不殺戮,大家都過著安逸的生活,多好哇!!!同學們,你們怎么認為呢?
荒野的呼喚讀后感700字篇2
出于對動物的喜愛,我常會找一些這類的書慢慢翻看。《野性的呼喚》是一本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為主角的書,卻和一般的側重于狗的忠誠、可愛之類特性的書不同,它以敘述的形式講述了巴克從一只溫順親人的家犬在棍棒法則和野性的教育下轉變成“狼王”的故事。中西方文化有差異,在語言的表達方面也有所不同,但文章中透露出的 “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 的意識和對生命的熱愛,依舊深深吸引著我。
巴克在被拐賣前,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條養尊處優的馴養犬,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然而,在被拐賣到嚴酷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對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極其惡劣的現實環境中,它顯示出了強烈的生存欲望,并由這種欲望主宰,設法克服一切難以想象的困難,成為一只適應 荒野生存 規律和競爭規律的 雪橇犬 ,它與它的主人桑頓一起,在北方闖出了名聲,最終還響應荒野的召喚,回歸了自然。
蘇格拉底說:人活在這個世界上就是準備死亡,練習死亡,因為死亡能夠使我們的身體消失。這句話聽起來有些消極,然而在杰克 · 倫敦的作品中,伴隨死亡而來的不是眼淚,乞求,而是尊嚴;死亡也不是陰森森的,而是冷靜、清醒的。他的小說的死亡意識主要表現在抗拒死亡的威脅、尋求有尊嚴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規律等方面,這也正是他熱愛生命,禮贊生命的獨特方式。
文章中的巴克有許多吸引我的地方,比如它的堅韌不屈,聽命棍棒法則卻并未被馴服;適應力強,為了生存學會了以前養尊處優時不會的技能;熱愛自由,對新生活充滿了向往和渴望;勇猛兇殘,想象力豐富,善于耍心眼,施詭計,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富有激情,當桑頓把它從棍棒中救出來,并像孩子般照料它時,它表現出對桑頓義不容辭的責任和愛以及忠誠。也許巴克不夠完美,但在我眼里,它充滿了魅力。
荒野的呼喚讀后感700字篇3
最近我讀了一本小說《荒野的呼喚》,作者是美國著名作家杰克·倫敦。這本書主要講述了一名叫巴克的大狗被賣到阿拉斯加的狗隊做“狗工”,然后逐漸回歸野性、重返荒野的故事。狗工的任務非常艱巨,因為他們要把一些物資從北極運到加拿大,差不多每天要跑40 多英里呢!而每只狗每天的食物卻只是根本吃不飽的一磅半魚干。
狗統統被累垮后,狗隊的主人為了賺到更多的錢,把狗全都賣了。巴克被賣到了三個新手淘金者那里為他們拉雪橇,但是因為這三個人缺乏經驗,又自以為是,不聽別人的意見,導致最后葬身北極。而巴克則逃到了一個叫桑頓的大冒險家那里,桑頓非常愛護巴克,讓他吃好睡好住好,過得十分舒服。
漸漸地,巴克的身體恢復了。與此同時,它體內的野性正在被慢慢喚醒,它開始感覺到殺戮的樂趣,每天都要到森林轉一圈,捕食一些小動物。一天,巴克從森林回到營地,驚奇地發現:桑頓和他的伙伴們全都被印第安人殺死了。此時的巴克已經變成了一只兇猛可怕的野獸,他嚎叫著沖向印第安人的部落,和他們展開一場大戰。一周后,巴克幾乎殺掉了所有的印第安人,回到了森林。巴克正準備捉幾只小鹿來吃,卻被一群狼擋住了去路。巴克立刻和它們展開大戰,結果,只用了半個小時的時間就憑借自己的力量將狼群擊潰了。狼群很佩服這位勝利者,便想讓巴克當狼王,巴克接受了這份請求,當上了狼族的王者。
讀完這本小說,我覺得那是個不同的世界,因為和平時期人人平等;而在小說里,則是一個弱肉強食的世界,誰的牙齒更鋒利,誰就是王者!!但是,我更向往和平,因為在和平時期,不打仗,不殺戮,大家都過著安逸的生活,多好哇!!!同學們,你們怎么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