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頭貓的故事讀后感600字
教學《貓》這一課,分析到“我”勇于自責的精神時,我忽然想到了自己五年級時的語文老師。他教得很好。對我也特別偏愛,我想這是因為我連續考了幾次第一名的緣故。后來有一件事使他改變了對我的態度。某篇課文中有“撒尿”一詞,老師卻把它念成了“撤尿”。許多同學都明白老師是把“撒”和“撤”兩個形近字弄混了,可誰也不敢吱聲。遺憾的是老師一直渾然不覺,甚至下課后還吆喝我們:都撤尿去啊!對五年級的孩子雖然不必忌口,但這“撤尿”聽著也太別扭了。一次,我終于忍不住了,大聲說:“老師,您念錯了!是撒’尿,不是撤’尿!”老師的臉“刷”地紅了,——如果他這時坦率地承認自已的疏忽,該多好啊,不僅會迅速修補他受損的形象,甚至會留下一段佳話。可惜呀,他在為自己的讀法做了簡要的辯解之后,開始痛斥我的無知和無禮。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被他訓斥,從這以后,他再也不理我了。現在想起他來,只有那張因憤怒而扭曲了的臉還清晰可辨,令人不寒而栗。
后來,我自己也做了老師。吸取他的教訓,每接一個新班級,我會首先發表聲明:“歡迎同學們隨時指出老師的錯誤……”正是靠學生們的慧眼,我糾正了寫了十幾年的錯別字,改掉了從小就養成的不正確的書寫習慣。平時處理問題失當、失度,批評學生錯了、重了,都毫不猶豫地向學生說“對不起”。這樣做,不僅無損于老師的尊嚴,反而更拉近了師生之間的距離。
世界上沒有全知全能的人,不必刻意掩飾自己的無知;也沒有十全十美的人,要敢于承認自己的缺點和錯誤。同學們正處在長知識、長見識的黃金時期,尤其需要培養敢于認錯的品質。
石頭貓的故事讀后感600字【篇2】
“我沒有判斷明白,便妄下斷語,冤枉了一只不能說話辯訴的動物。”這是鄭振鐸先生在發現偷吃鳥“另有其貓”時下的斷語。但是,這是否準確呢?我們無法得知了。
《貓》即可被看作一篇散文,也可看作一個微型小說。“我”家在連續失去兩只貓后,本來很久不養貓。一個冬日,收養一只流浪貓。“我”家貓在吃胖了后買了一對鳥,因為貓總盯著鳥,當第一只鳥被吃掉后,大家都疑心是貓干的,并且將貓趕出去。幾天后,有一只黑貓來偷鳥吃,我們又以為是黑貓干的,于是心里極其對不起那第三只貓,也最為懷念它。
可是第一只鳥被偷吃,一定是黑貓干的嗎?不一定,因為沒人看見。于是,我們又可以得知,那些容易在被人妄下斷語的,有兩種人。
一種是像第三只貓那樣行跡可疑的;二是像第四只貓那樣有犯罪“前科”的。當你遇到這種事實,會不會“優先”考慮這兩種人“犯案”的可能性?
再回頭來說第一只被吃的鳥,會是誰吃掉的呢?因為無人看見,我們可以天馬行空的猜測。或許是那只撿來的貓,或許是黑貓,或許是別處跑來的流浪貓,或許是臨家養的貓……我還有一個不成熟的猜想,會不會是被捉走的第二只貓回來了,一路上饑腸轆轆,忍不住偷吃了鳥兒,又愧對于主人,沒有現身呢?甚至,吃第一只鳥的,根本不是貓。
于是,我們又要思索一個問題——沒人看見是什么吃了第一只鳥,可是為什么我們都認為一定是黑貓呢?這樣說回來就是人的慣性思維。比方說,這次月考,有一道生物題,說小明手上有b細胞80個,b細胞每半小時繁殖一次,兩小時后c細胞有多少?按照慣性思維,肯定覺得前面說b,后面肯定是b,沒想到來了個c。于是,全年級這道題都錯的一塌糊涂,不正是因為被慣性思維所困?
所以說,在我們下定語之前,一定要想想自己——我有沒有被慣性思維干擾而判斷錯誤?
石頭貓的故事讀后感600字【篇3】
這天語文課上,我們學習了鄭振鐸的《貓》。本文主要寫“我”養的三只貓的故事。
“我”是三只貓的主人,喜歡前兩只貓,但不喜歡第三只貓。“我”是前兩只貓杯具的目擊者,也是第三只貓杯具的制造者。鄭鋒爺爺極自然地利用“我”在文章中的地位,借“我”之口,抒發了真情實感,引起了讀者共鳴,文章有強烈的藝術效果。
給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三只貓的故事。讀完后,我頓覺悲傷。它小時就遭遺棄,身世可憐;好不容易被好心人收留,卻并不受人喜歡;最后被主人冤枉,委屈致死。真是可憐!
我從中明白了無論做什么事情,千萬不能憑個人的好惡、自私、偏見和一時氣憤加以處罰,否則就會出差錯,甚至造成無法補救的嚴重過錯,在心中留下永久的愧疚與悔恨。要明白:每種生命沒有高低貴賤之分,都各具魅力、卓爾不凡,都是獨一無二的!
但,這只貓的性格也決定了它的命運。它懶惰、郁悶,與前兩只小貓根本無法相提并論。雖說人與人性格不同,不應厭惡別人與你不一樣的性格。可一人不喜歡沒關系,兩個人不喜歡也沒什么,那么要是五個人,十個人呢?那就說明你的性格偏激了。所以,我也想對第三只貓說:“你就應懂得利用環境去創造自己的價值,而不就應懶惰。
其實人也一樣。一個人沒有價值的生存著是令人厭惡的,要努力活出生命的價值與尊嚴,完善自己的人格和行為,才會贏得生存的尊嚴!
石頭貓的故事讀后感600字【篇4】
這幾日學習了《貓》這一篇課文,雖然之前學過這篇課文,但再讀這篇課文,還是會感到無比惋惜。
文章寫了作者鄭振鐸收美的三只貓,前兩只貓十分受人喜愛,但結局終不圓滿,一只病死,一只被偷走,這時就出現了第三只貓,這只貓很懶,不令人喜歡,家里養的一只鳥被偷,大家都認為它吃了,兩月后,一只貓又來偷來鳥,而它已經死了。
認真品讀,就會發現,這三只貓都是指人呀!前兩只貓就是指生活中,人們都比較歡迎的那類人,人們可能因為他的一件事而傷心,難過。那第三只描,就是在指學校中的一些“刺頭”,常常做一些令人反感的事,一旦發生了什么事,人們想到的第一個人都是他,因為平時就有許多壞事是他做出來的,可能只有真正的兇手出現才能洗清他的嫌疑。
這樣的事在身邊常有發生,做為一個清白的人卻被懷疑,心里會有多大的傷害,有些人也可能會想,反正大家都認為是我做的,那就破罐子破摔了”。避免這樣的事出現,首先要求人們用證據說話,課文中,作者只知道貓嘴里吃著些什么,再加上它平日里十分討人厭,就妄下斷言,說貓吃了鳥,這對那只貓來說極不公平,它可能吃些別的東西,正因為主人對它的偏見,才讓它失去了家。其次,避免有前科,如果一個人在班里,偷了會計車里的班費,事情查出來之后,沒幾天,錢又丟了,那人們肯定第一時間想到的人是他,因為他有過前料,可能會再偷。
讀了《貓》我明白了,要有證據,才救判斷,如果沒有證據,判斷是猜測,不可把猜測當做事實。
石頭貓的故事讀后感600字【篇5】
今天看了鄭振鐸的《貓》我感觸非常深,文中的第三只貓是多么的可憐,我想去在小學三年級時我養貓的場景。
記得那是一個風和日麗的上午,住在隔壁的老奶奶來說:“貓你們要不要,”我非常喜歡小動物當場就說要,媽媽也同意了。這時兩只同樣花紋的貓,它們長得很可愛,毛是黑白相見的,這兩只貓長得很像,像雙胞胎。媽媽把這兩只貓抓出來,這兩只貓好活潑,四處亂竄,但不讓人靠近它,總喜歡躲起來,媽媽便拿來兩條繩子在它們的脖子處用繩子寬松的捆了一圈放在陽臺上。
三四天過去了,貓有點和我們熟了,但貓還是很怕生。當我們要摸它時會發出一種叫聲。今天是周末,表妹來到我家中看小貓,我們決定明天要給小貓洗澡,因為媽媽說:“這兩只貓很臟,養起來太麻煩了要把它們丟掉,”我因不舍才要給貓洗澡讓它干凈點。
我拿了不要用的盆子裝滿溫水,拿來兩條布和肥皂。我和表妹把貓放進水中,那貓拼命的掙扎著,瞬間伸出爪子把我的手背抓了三條紅紅的印。媽媽看見了很生氣地過來“叫你不要養貓還要養,等下扔掉,”媽媽找來一條袋子把小貓放進放進去,叫我提到樓下去扔垃圾桶邊。當時我也很生氣便提著來到樓下,把小貓放在垃圾桶旁,我站在旁邊兩只小貓從袋子中爬出來,天空中下著小雨兩只貓一直“喵喵”的叫著,好可憐啊!我想重新再帶回去,媽媽下來把我拉上去,我看看手中的'傷痕“切,這兩只貓這么兇不要也罷下次養一只漂亮點的”我這樣安慰自己,站在陽臺向下望著兩只貓,小貓在雨中一直叫著,雨完全弄濕了它們的身體。我看不下去便走了。
下午雨停了我下去看,兩只小貓凍死了,我永遠無法原諒自己。
自此,我家再也沒有養過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