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讀后感600字
重返狼群讀后感600字篇1
《重返狼群》主要講的是作者李微漪在寫生時遇見了一只孤獨的小狼,當得知小狼的身世后,不禁對它產生了同情之心,毫不猶豫地把它抱回家照料,并給它取了個好聽的名字——格林。可是,李微漪先前養的博美犬“狐貍”對格林這個“入侵者”不接受,想方設法地折磨它,格林都默默地忍受了。后來,作者考慮到格林以后的成長,最終把它送回了若爾蓋大草原。這讓我想起了另一篇文章《小獅子愛爾莎》,故事過程何其相似,只是獅子成了狼而已。
《重返狼群》中令人深受感動的是“狼之柔情”這篇里,“我”淋了一場冰雹,感冒了,發展成了肺水腫!是格林在無微不至的照顧“我”,這些天來格林千方百計地去捕食,它把捕來的野兔——它唯一的口糧毫不猶豫地送給了病中的“我”。平日極其護食的狼,這時竟是如此大方,這需要多大的抵制食物誘惑的勇氣啊!
向來,人與狼是水火不容的天敵,甚至是談“狼”色變。但在這里,狼與作者相處融洽。其實,在生活中,人與動物,不管是多么兇狠、多么龐大的動物都能產生深厚的感情。后來,“我”病愈前,格林都寸步不離地照顧“我”,這實在是令我感慨萬分:人和狼都能產生這么深厚的友誼,更何況人類呢?真心待人,別人也會真心待你!你送狼一顆真心,它會還你一片天空。
現在的人,尤其是盜獵者!他們在大草原大規模的'進行捕獵,還把死牛死旱懶拿到城市里進行高價賣出,這樣下去,動物將會滅亡,在月黑風高的夜晚,隱隱約約能聽見狼群們在為死去的家人們哀鳴……是人類,讓它們家破狼亡;是人類,讓它們無家可歸、流落草原!人們啊,難道你們就沒有一絲一毫的同情之心嗎?如果將要滅絕的是人類,那么你們會知道悔改嗎?
小狼格林是迄今為止世界上第一匹由人養大并成功放回荒野的狼,但不會是最后一匹。應該是后繼有狼。我堅信,狼來了,絕對比虎來了、獅來了,熊來了更加震撼!
重返狼群讀后感600字篇2
看完李微漪的《重返狼群》,久久難以平靜,一種許久不曾有過的感動伴隨著巨大的精神震撼升騰起來,格林最后離開它日夜相伴的“狼媽”重返狼族時一步一回頭的情景,是那樣的歷歷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種怎樣厚重的情感,才能讓人與狼之間有著如此巨大的依戀與不舍!他們共同歷經無數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離別。還記得在大雪封山,糧盡彈絕,面臨生死威脅的時候,格林日夜狩獵,維持著自己和人類媽媽的生命。狼是一種何等護食的動物,卻能忍著饑餓將它獵到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類親人分享。這種信任和愛,卻也是“狼媽”用普通人無法想象的巨大犧牲換來的,“狼媽”與格林的這種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變了我們根深蒂固的惡狼觀念。作者說,她明白會遇到怎樣的狼,卻不明白會遇到怎樣的人!在人跡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當饑餓威脅到生命時,他們期望能夠遇到人,卻也最怕遇到人,獵殺狼的那些人帶給他們的只有死亡。當以前綠草繁盛的若爾蓋草原濕地變成如今沙化嚴重狼跡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鏈嚴重斷裂的惡劣環境時,他們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難!
我們此刻越來越沒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對利益頂禮膜拜,每一天為著一點點蠅頭小利做著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著惡狼,卻不知人類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種族。
應對不斷惡化的環境,我們人類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學會與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著!對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種,給他們留點生存的余地!
重返狼群讀后感600字篇3
《重返狼群》主要講的是作者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只剛剛出生的小狼,從此便開啟了她與狼共舞的生活。
解救格林兩個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它陷入自我確定的茫然和缺失同伴的孤獨之中。因為對人類的不設防,更讓它的都市生活危險叢生。看到慢慢長大的格林,作者決定帶它回到自己的故鄉草原,讓它重返狼群,尋找初心。
在草原上安營扎寨的半年時光里,李微漪帶著格林艱難地尋找狼跡,數次遭遇野獸的攻擊。天氣突變、險象環生、彈盡糧絕一次次遇險,一次次磨難,作者和格林同心協力,都有驚無險的度過了。功夫不負有心人,最終格林終于走出狼媽的懷抱,向大自然邁出第一步,成功野化重返狼群!
從《重返狼群》這本書中,我讀出了人與動物無盡的愛,在作者的故事里她和格林笑著哭,哭著笑,作者通過文字向人們講述自由、競爭、生存、夢想、尊嚴、友誼讀《重返狼群》讓我想到了我的動物朋友小貓毛毛。它是爸爸從老家撿來的野貓,現在到我家已經有四個月的時間了。在與它相處的日子里,我們倆經歷了最初的水火不融,到慢慢接觸,再到現在的其樂融融,毛毛讓我遠離了孤獨,成為了親密的伙伴。毛毛和格林一樣,周身散發著動物的可愛,它的高興、它的悲傷,無時無刻不牽動著我的心情。而我也愿意把心里話講給它聽,讓它和我分享成功與失敗。
動物是人類親密的朋友,人類是動物信賴的伙伴。格林雖然重返了狼群,而毛毛卻走進了我的家庭。我喜歡《重返狼群》這本有趣的書,更愿意和毛毛成為永遠的朋友。
重返狼群讀后感600字篇4
星期天下午,我和媽媽去新華書店買書,我一眼就選定了李微漪的作品《讓我陪你重返狼群》這本書。
《讓我陪你重返狼群》這本書寫的是作者去西部草原游玩,遇見了一條小狼。小狼乞求的眼神讓作者動了惻隱之心,她把小狼帶回了成都,給他取名“格林”,后來怕被家人發現搬到了一間公寓開始與狼共同生活。格林對什么東西都很好奇,會抓魚掉下池塘,還總是在家咬電線,讓作者哭笑不得。格林非常聰明,它會自己開電視,令我不得不佩服狼驚人的模仿能力。
為了培養格林放生后的生存能力,作者帶著格林來到了它剛出生的地方,那是若爾蓋大草原。作者每天都陪著格林出去訓練捕獵,沒過多久,聰明的格林就學會了捉鼠兔。就這樣,格林慢慢地具備了在野外生存的能力,作者和她的朋友亦風決定把格林放生。他們來到狼山上,向附近的牧民買了一些糧食,每天和格林一起尋找狼群的足跡。在這冰天雪地中,作者挨餓的時候,格林會把自己捕到的獵物分享給他們,讓我不禁淚目。終于有一天,作者和亦風聽到了一聲狼嚎,那狼嚎高昂悠長,那是狼王要接收新成員了,作者呼喚道:“格林,快去快去呀!”格林知道自己要走了,眼里閃出了淚光。我覺得狼也是通人性的,它知道自己這一走,再也見不到“媽媽”了。
重返狼群讀后感600字篇5
《重返狼群》這本書給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書中,人與狼的情感極具夸張色彩但這卻是現代社會中最真實的“格林童話”它使我對狼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智慧,堅韌,團結,重情重義??
由于人對狼的種種殺害導致一只僅出生了5天的小狼成了孤狼,出于對動物的熱愛作者李微漪將他救活并帶回了城市起名格林,在格林的成長時期中,作者一直保留著狼的野性。隨著格林的長大,為了能讓格林重返浪群,回歸自然,李微漪毅然決定將格林帶回他
的出生地——若爾蓋草原,并開始野化格林最終將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中國乃至世界上第一只經過人工飼養后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 在作者病重時,格林在沒填飽肚子的情況下將自己的存糧給媽媽,這就是愛,格林像一個孝順的孩子一樣,學會了報恩,在平時,那個拼命護市搶食的狼,真正到自己親人危難的時刻,毫不猶豫的忍饑挨餓把食物給媽媽吃。
“掌心與爪心相貼,讀懂彼此的心”這句話是本書中最讓我感動的,因為這就是動物最真誠,最純凈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對它們,那它們就會給予你住真摯的愛!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顛覆了亦風對于狼的看法,他會把自己的藏食點毫不猶豫的變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壓縮餅干,狼往里藏辛苦得來的獵物,為的只是填飽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數人而言,大家都認為狼是狼心狗肺,狼狽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們的人才會明白他們那火熱的內心。在書中那些珍貴的照片,一定會對狼有一個全新的認識!